「鐵四局」拖欠工資 上告無門差點被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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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採訪報導)湖南衡東縣機械工程公司其負責人顏庚桃,在1993年承包鐵四工程局第五工程處(後簡稱「鐵四局」)的建築工程任務,全部承包任務做完後,「鐵四局」卻拖欠工程款不還。顏庚桃上告法庭,因對法庭判決不服,再層層上告,上訪被收容,差點被活活打死。

據悉,顏於「鐵四局」簽訂了《建築安裝承包合同》及《清算協議》,在承包期間履行了合約的任務,但「鐵四局」並未按合約規定,付清362,777元的工程款,顏被逼訴求於法院,但南昌兩級鐵路運輸法院疑偏袒「鐵四局」,而判顏敗訴。

顏不服,層層上告,根據有關部門的批示,江西省高級法院對該案立案覆審,但2005年10月,再次駁回顏的申訴。

此案在調解過程中,法院告知判決書對顏不利,要顏接受「鐵四局」一次性支付未結算的工程款的6萬元,但必須放棄所有的訴訟請求,顏認為自己依法維權,有齊全的證據和事實,不同意和解再申訴。

據悉,顏的7個證人(其中有2個是村支書)提供證據,「當初,『鐵四局』未按國家規定給當地村民土地費和青苗費,村民阻止施工,停工了4個多月,造成顏機械誤工損失是事實。」但法院不採信。

後來又要求顏接受10萬元的調解並撤訴,顏沒有接受,而繼續上告,均被駁回。

顏無數次到江西問案情進展,1995年3月,顏又到江西高院問處理結果,剛到值班室,就碰到高院黃庭長,黃看到顏,二話不說,把他抓到南昌收容所非法拘禁了22天。

顏告訴記者,「在裡面,差點被活活打死,親眼目睹室友沒有錢給收容所,有4個人被打死,一個是河南人,一個是四川人,還有2個不知是哪裡人,由於我偷偷拿錢給管教的,打電話回家,我兒子拿了700元,才放我出來。」

顏後來又通過法律訴訟程序申訴和上訪,均被黃庭長擋回,說不能接受湖南的申訴案件;2005年,顏找到縣人大,通過層層批示,江西高院又調解,要顏接受3萬元的調解結案,並告知顏,「國家單位說沒有付款能力,都可以不還……」。

顏還是不接受調解,遭到黃庭長的罵,說:「告到哪裡都沒用,你有人大的回涵也沒有用……」。

顏告訴記者,「我有『鐵四局』簽字的認可證據和證人證明,法院卻不依法辦案,當時,我帶了70多個工人,也沒辦法付他們薪水,我把房子賣掉,到處借錢打官司,只為討回公道。」

記者給江西省高級法院(0791-6245234)電話,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顏的案件,我們是依法駁回他的申訴,顏提供的證據不足,我們認為南昌兩級鐵路運輸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記者問到拘禁顏的原因,「這個我不清楚,請記者打到宣傳部,由宣傳部回答媒體的採訪。」(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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