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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政變新事證? 恐對全案調查扮關鍵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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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二十一日電)「柔性政變」說訴訟案,隨著國防部長李傑今天證實兩年前總統大選後,確實有軍方人士請託他裝病,成為各方關注焦點。全案雖仍待台灣高等法院調查,審酌證據能力,但這項「新事證」的提出,對全案能否翻盤,恐扮演關鍵角色。

陳水扁總統在二00四年以「柔性政變」一詞,說明當年總統大選後的嚴峻政局,引起泛藍陣營不滿。時任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與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提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判陳總統敗訴。

全案經再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昨天首次開庭審理,陳總統委任律師林志豪則當庭呈交「密封文件」,意圖證明「柔性政變」說的確是有所本。

法界人士認為,民事訴訟採「當事人進行主義」,當事人本身負舉證責任,當事人沒有提出的事證,法院不會主動調查,本案一審法官審理時若不知這方面的事證,自然無法審酌,但二審或因新事證、法官對法律見解和事實認定不同,都可能改變判決結果。

換句話說,不論是刑事或民事訴訟,二審提出新事證都是很平常的事情,因為本案備受關注,如出現「新證據」才顯得格外矚目。

就全案而論,李傑證實兩年前總統大選後有軍方人士請託他裝病等情形,是否構成所謂的「新事證」,並證明陳總統確有所本,雖仍待台灣高等法院承審法官審酌,但就一般的證據法則觀察,對案情釐清應有相當程度助益。

另外,林志豪表示,當初一審陳總統以穩定國家政局為先,將個人權益置於後,沒有提出柔性政變幕後資料,現在二審提出這份文件涉及第三人隱私和職務機密,且和軍事事務有關,具機密性和影響性,也是「不得已才提出的」。

換句話說,訴訟兩造對柔性政變說法仍有爭論,則是目前全案的爭執點。林志豪認為,陳總統當天演講提到「所謂七日政變」是引用政治評論者金恆煒的話,也是第一次說到「柔性政變」,連宋兩人對陳總統的演講內容採用剪接方式解讀,陳總統並沒有指稱連宋兩人發動政變。

至於連戰和宋楚瑜委任律師李復甸聲稱,根據陳總統當天演講內容,「七日政變」即「柔性政變」,也是「政變」,且陳總統直指連宋兩人發動政變,一審判決書已清楚說明理由,事後怎麼編造和辯解都是無用。

從法律角度分析,「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通常是民事訴訟案件輸贏的關鍵,如要對另一造進行訴訟,必須要有足夠證據證明,說服法官接受,才能獲得勝訴。

法界人士強調,究竟有無「柔性政變」,是目前訴訟兩造爭論焦點,全案迄今並未定讞,僅在台灣高等法院的二審階段,雖然陳總統一審敗訴,但能否因此一「新事證」出現而翻盤,由於攸關真相能否釐清,則是承審法官應仔細審酌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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