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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裝車飆速撞車 血淋淋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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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宜中/花蓮報導〕花蓮縣警局昨天將一起改裝車行老闆駕駛改裝車發生車禍1死1重傷案例,列入交通安全教案,強調年輕人喜歡改裝車輛,除了拉風,不外就是提升車輛性能用來飆車,希望這起案例能起警惕作用。

釀成兄弟一死一傷

花蓮縣警局交通隊調查發生於本月5日晚間,壽豐鄉豐坪橋北側的1死4重傷車禍,認定其中一輛車的駕駛人有酒後駕車之嫌,另外還發現另一輛自小客車是改裝車。而這輛改裝車的駕駛人是花蓮市一家改裝車行的老闆,坐在右前座的是他的弟弟,車禍發生後,老闆重傷至今昏迷,他弟弟在送醫途中死亡。 警方發現,改裝車行的老闆可能就是駕著自己改裝的車輛肇事,姑且不論車禍發生原因責任歸屬,警方表示,車禍發生時,改裝車的車速必然不慢。

花縣警局列為教案

花蓮縣警局長陳伯壎昨天要求交通隊,將這起車禍中改裝車血淋淋的案例做成教案,希望能讓飆車族警惕。

變更車體可處罰款

警方表示,如果改裝車體,目前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第18條明訂,變更汽車車身、引擎、底盤等重要設備或更調換,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款,並責令檢驗,希望駕駛人不要對愛車做不必要的改裝。

修車廠改裝車輛 擬罰款

〔記者楊宜中/花蓮報導〕儘管改裝車行駛道路可以引用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告發,但市面上汽機車修配廠改裝車輛如何管制?花蓮縣警局計畫與縣府工商課聯手以變相營業處以罰款,惟工商課表示,這方面的認定上有灰色模糊地帶,將與縣警局再作研究。

花蓮縣警局為壓制飆車歪風,日前針對從事改裝汽機車的工廠進行調查,全縣共計有23家。除了列管這些汽機車修配廠,還計畫進一步與花蓮縣政府城鄉發展局工商課合作,認定改裝車的營業項目與登記的修配業不符,以商業登記法中的「變相營業」相關規定進行舉發。

變相營業難以認定

但工商課表示,廣義的看待改裝車這項營業,也可解釋為汽機車修配作為,目前沒有改裝車這項營業登記,要認定汽車修配業從事改裝車的行為是「變相營業」,並以商業登記法處罰,恐有爭議。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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