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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財部:公股管理三分法 將提經續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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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十一日電)由於行政院公股股權集中財政部管理的三階段政策,財政部從去年(九十四年)三月一日起,開始陸續接管公股事業股權。不過,政策實施迄今,由於部分原公股管理部會認為應回歸原單位,財政部長呂桔誠今天表示,將在六月經濟永續發展會議時,提案討論公股管理三分法的可行性。

按照原來由財政部三階段集中管理公股的政策,財政部在去年三月一日成立「公股股權管理小組」後,除管理原有的國、民營與轉投資事業外,還管原來由其他部會管轄、已民營化事業例如台肥、台鹽等,第一階段一開始共接管三十一家公股事業的股權。

不過,實施一年多以來,不少原來管理部會認為,公股管理還是應該由原部會或更適當的單位來管轄,例如之前風波不斷的台泥公股,移到財政部公股小組沒多久,即轉由農委會管理。

面對許多不同意見,財政部除昨天找相關部會針對公股管理研商,呂桔誠今天也指出,根據國外的經驗,公股管理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別是股權、人事權與業務督導權的管理,這之中權責如何劃分,財政部將提案到經濟永續發展會議上討論。

財政部國庫署署長劉燈城表示,本來從去年三月一日起,政策是希望三階段將公股管理納入財政部管理,除第一階段已民營化的事業,第二階段是如中油等國營事業,第三階段則是與民生有關、負有政策性的事業如台電、自來水公司等。

然而,現在這個股權集中管理的政策似乎有困難,最近有些單位認為要檢討。所以,在第二階段開始前,未來要怎麼做,包含是否要成立控股公司統合管理,都將提到經濟永續發展會議上研議。

劉燈城說,財政部將提出公股股權分三部分的看法,但該如何劃分,例如將股權、人事權與業務督導權全部交給原部會,但這恐怕還是會面臨球員兼裁判問題,或股權、人事權由財政部管理,業務督導由相關部會管理,甚至業務督導部分因為涉及公司經營,所以,董事長、總經理由主管業務督導的部會指派,財政部負責董監事的指派等,都將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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