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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學生人權 北市討論學生權利保障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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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二十九日電)台北市教育局為維護學生人權,研擬學生權利保障辦法草案,今天邀集中等學校校長及家長會代表討論,關於刺青、戴耳環或燙頭髮等行為應如何規範,校長們認為規範應具一致性。教育局表示,將匯聚與會者意見後修正,藉法制程序讓學生在公平尊重的環境學習、成長。

教育局研擬的「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權利保障辦法」草案中,明定學生對髮式、身體有自主權。有校長認為,草案既然是強調「尊重」,若學生刺青、戴耳環或燙頭髮時,應如何規範?

另有校長指出,每個孩子都有差異性,規定無法適用於所有學生;也有校長表示,草案不能只規範學生權利,關於學生義務、輔導、管教也應列入草案中。

此外,校長們也認為,涉及權利義務事項,應詳細訂定,讓事件處理方式更有一致性。市政顧問張雪梅說,草案立意很美,但應考量如何落實與執行。

台灣師大教授林佳範認為「諭教於禁」不能只有管沒有教,處罰學生不等於教會學生;當學生挑釁校規或師長時,師長要給學生說話講理的時間與機會,才是雙向互動。

草案研擬召集人懷生國中校長黃景生說,法案很難一體適用於各教育階段的學生。此外,法案研擬方向應以宣示性或操作性為考量,日後需要定調。另外,法案是否具強制性效果?彰顯學生權利是否會弱化學校的教育功能及教育人員的意願?也是日後須集思廣益之處。

教育局表示,未來法案將朝向「第一章總則、第二章學生權利、第三章學生義務、第四章學生的輔導管教」的體例繼續研修,兼顧宣示性與可行性,保障學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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