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刊偷拍照接逾百宗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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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4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有雜誌以女藝人被偷拍換衫照片作封面,影視處已接獲103宗投訴,工商及科技局長王永平批評部分雜誌下流。香港記者協會亦於昨日就事件發表聲明,強烈譴責週刊偷拍行為,不但違反專業操守,且嚴重侵犯個人私隱。

新一期出版的《壹本便利》,封面大字標題「阿嬌後窗bra解」,封面及內文刊登的照片,是鍾欣桐在後台換衫的情況,她的上半身被攝入鏡頭,包括側面露出肩部及背部、整理胸圍的動作。

對於Twins上週在馬來西亞舉行演唱會,成員之一「阿嬌」鍾欣桐在後台換衫時被偷拍,影視處表示,截至昨日為止,總共收到103宗投訴,涉及有雜誌封面,刊登女藝人更衣的相片。

當事人身心均受傷害

英皇娛樂集團昨日發出嚴正聲明,對事件表示強烈不滿﹕「我們對於有本地大型傳媒機構為求商業利益,而利用如此不道德偷拍方式拍攝藝人私隱感到十分震怒,報導刊出後對兩位受害人,尤其鍾欣桐及其家人身心均造成極大傷害及困擾。」

王永平表示,關注傳媒透過侵犯私隱的方式而得到照片的做法,他批評近日多本雜誌封面的字眼核突、下流。9月開始會在影視處網頁上載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報刊資料,包括名稱、出版日期及罰則。

王永平表示,3宗涉及淫褻物品的裁決個案,當局認為判罰過輕,正提出上訴,希望加強阻嚇。日後會將有關雜誌,送交淫褻物品審裁處審查。他又表示,局方亦計劃發信邀請區議會及專業團體等,鼓勵他們申請擔任淫褻物品審裁委員,以增加代表性。

業界應尊重個人私隱

記協昨日發表聲明強烈譴責週刊的偷拍行為,聲明指出,根據記協《專業守則》第5條:「新聞工作者應以正直的手段取得消息、照片及插圖。只有在公眾利益凌駕一切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其他手段,而新聞工作者有權基於個人良知反對使用手段。」因此,新聞從業員應尊重個人名譽和私隱,在未經當時人同意採訪及報導其私生活時,避免作出侵擾私隱的行為。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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