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異議人士力虹案 將於元月中旬一審

【大紀元1月3日訊】(大紀元記者希文采訪報導) 2006年12月31日,被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收審的浙江自由撰稿人力虹的辯護律師李建強,收到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準備於一月中旬開庭審理力虹的通知。律師李建強告訴記者,力虹因寫了有關高智晟絕食運動和蘇家屯活摘器官等方面文章而獲罪,其行為應屬公民的正當權力範疇,不應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提起訴訟。

李建強律師二星期前到檢察院看到了對力虹的起訴意見書,該意見書表明力虹因文章涉及到蘇家屯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聲援高智晟律師發起的維權絕食等事件,被認定有罪,認定力虹是以誹謗、詆譭形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因而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李建強律師說:「力虹是9月6號被當局拘留的,現已進入起訴階段,他的罪名是涉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兩個星期前,我去了檢察院,看過他的起訴意見書,然後到看守所看到了力虹。起訴意見書,主要涉及的內容是為高智晟律師絕食維權的呼籲及蘇家屯器官活摘一事的呼籲,主要是這兩方面。起訴意見書認定,力虹的文章以誹謗、詆譭的形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罪行。」

李建強律師在會見力虹先生時,發現力虹身體狀況還算可以,表面並無受到暴力侵害跡象。力虹本人認為政府指控他顛覆國家政權罪是不能被接受的,因為他自己並無這樣的想法,事實上也不可能顛覆國家政權。但是他認為寫文章當時和現在的想法有些不同,希望能通過庭審儘快獲得自由。力虹妻子及孩子,對此事也一直憂心忡忡,認為力虹很無辜,希望他能儘快被釋放回家。

李建強律師準備4號動身前往寧波,做庭審前的一些準備工作。他表示此案會按照當事人的想法進行辯護。同時,還要向法庭陳述力虹的行為,符合憲法公民權利,不應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處理。」

力虹原名張建紅,曾任中國人文思想網站《愛琴海》總編輯。他曾因參與89民運,被當局以「在六四期間犯有反革命煽動罪」判處勞動教養兩年。近年經常發表尖銳批評中共政權的文章。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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