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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燃油費3年漲4倍 業者消費者同樣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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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三日電)國際油價創下歷史新高,國籍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費也將從十一月中調高,交通部民航局統計,實施航空燃油附加費三年多來,漲幅已達四倍,航空業者與消費者同樣面臨沈重負擔。

國際油價三年多前逐步向上攀升,多數國外航空公司在2004年六月中旬,開始向消費者徵收航空燃油附加費,台灣的航空公司從當年七月一日獲民用航空局核准,向旅客收取航空燃油附加費。

民航局指出,航空公司第一次以隨機票附徵航空燃油附加費時,中油所購原油每桶不到五十美元,短程航線的航空燃附加費為每航段每人五美元,越洋長程線為十三美元。

因國際油價一直呈現上漲趨勢,民航局與業者開會後,在2005年訂定一套航空燃油附加費調漲機制,以中油公司兩個月平均原油價為依據,當每桶上漲超過十美元時,短程線航空燃油附加費加收二點五美元,長程線加收六點五美元。

三年多來,國際油價漲多跌少,航空公司收取的航空燃油附加費也一路上揚,短程航線從五美元、七點五美元、十美元、十二點五美元、十五美元、十七點五美元漲到最新二十美元,長程線則從十三美元、十九點五美元、二十六美元、三十二點五美元、三十九美元、四十五點五美元漲到最新的五十二美元,漲幅高達四倍。

對消費者來說,雖然機票價格沒漲,但航空燃油附加費是隨票徵收,等於買機票負擔變重,三年多前短程線來回要多負擔兩百多元支出,長程線多八百多元,現在短程線多八百多元,長程線多三千多元。

對六家國籍航空公司來說,向旅客收取航空燃油附加費,並無法完全抵消油價上漲增加的成本,在民航局要求下,航空公司約負擔油價上漲部分的百分之五十到六十,消費者約負擔百分之四十到百分之五十。

國籍航空公司以最近航空燃油調漲為例,說明國籍航空公司面臨國際油價上漲的壓力比國外航空公司更大,例如新航十一月七日就要調高的航空燃油附加費,短程線每航段每人調至二十五美元,長程線調至六十三美元,比台灣的航空業收取的費用短程線多了五美元,長程線多十一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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