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上海首富周正毅被判處16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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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30日訊】被控經濟犯罪和行賄的前上海富豪周正毅星期五(11月30日)被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16年有期徒刑。

據BBC報導,有關判決是由周正毅的律師透露的,他同時表示目前尚未決定是否就此判決提出上訴。

周正毅被控在1999至2003年出任農凱集團董事長期間,進行虛假交易、開發偽造增值稅發票以及挪用公司股份等5項罪名。但此次法院對上海靜安區東八塊居民數年來一直要求追究的金融詐騙罪、合同詐騙罪兩項罪名卻隻字未提。

判決前曾有估計認為,根據周正毅被起訴的罪行,他最高可能被判處死刑。

46歲的周正毅自80年代以來,由一個飯店老闆暴發成為「上海首富」、首屈一指的地產大亨。福布斯雜誌在2002年估計當時周正毅的身家達3.2億美元。因為上海鬧市區「東八塊」黃金地皮的拆遷糾紛,被告上法庭,導致周正毅於2004年6月以「操縱證券價格交易」和「虛報註冊資本」兩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外界普遍認為此案涉及陳良宇,甚至有傳聞稱涉及中共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及其子江綿恆。

周正毅還曾與妻子來到香港成立上市公司,本世紀初在香港犯案,逃回大陸,受到香港廉政公署通緝。

陳良宇在2006年9月因腐敗問題被解職。他被控挪用12億社保基金,通過他控制的公司以及他的商業盟友資助建設工程。(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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