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國菁控告遭駁回 滬民欲旁聽遭騷擾

鄭恩寵遭傳喚 童國菁指上海地方官員妨礙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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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9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採訪報導)上海訪民童國菁狀告公安部長周永康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在全國乃至世界引起反響,令訪民們雀躍不己成為議論的焦點。正當在北京的訪民們天天打聽開庭之日、上海的訪民發公開信申請旁聽之際,11月7日董國菁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寄來的裁定書,案子被駁回。對此童國菁表示不滿和不服,將進一步向北京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上海訪民童國菁(大紀元)

與此同時所有在互聯網上公開發表申請旁聽童國箐訴周永康案的上海訪民在11月8日分別遭到當地公安的不同程度的騷擾,擔任原告童國菁的代理的鄭恩寵則在同日上午被上海閘北公安分局傳喚長達7個多小時。上海訪民對上海地方政府的作為表示極大的不滿,他們認為旁聽是公民的權利,公民學法當局應該鼓勵和支持,而不是現在這樣的打壓和恐嚇。

北京二中院不開庭作出裁定 童國菁不服將上訴北京高院

童國菁狀告公安部長周永康一案前後歷經了一年零二天時間,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才於今年9月20日受理他的行政訴訟。中共公安部也在10月16日向童國菁正式寄出行政答辯狀。


上海訪民童國菁(大紀元)

正在等待開庭日通知的童國菁11月7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5日寄來的特快專遞,北京二中院對此案做出裁決予以駁回。童國菁解釋按中國憲法規定法律訴訟立案後應在三個月之內開庭。但此案沒有開庭,北京二中院採用了和議庭的辦法——不開庭就審理結束,裁決駁回。

童國菁表示北京二中院這樣不開庭就作出判決的方法前所未聞,並對北京二中院隨意解釋他的行政復議書表示不服。他說:我按照刑事法上所規定的條款提出行政復議,但是北京二中院卻啟動另外一種行政復議的程序,用老百姓從未聽聞過的所謂法庭內部採用的方法來判定我的行政復議訴訟不成立。

他還認為這個裁決書上有很多問題,故意將一個很簡單的案子複雜化,實際上是2006年4月18日申請行政復議是否作為,如果不符合應該給原告一個決定或者通知,但他從未收到過,這說明不作為,法院卻故意避開這一點。他表示會按照法律的有關規定繼續行使自己的權利,在10天之內向北京高院上訴。

明顯的司法不公 提請全國人大監督案子的審理

童國菁認為不作為按法律可以提請訴訟,訴訟法院就應該依法立案並且公開開庭,大家在法庭上各自陳述清楚,究竟誰對誰錯在法律上有一個交待。但現在法庭沒有聽取我的任何意見,也沒有向我徵求意見,或者以談話的方式交流一下,就把你扔在一邊,你根本沒有說話的資格,明顯的司法不公正,侵犯公民的權益。

他還表示說:我沒等到開庭書,卻等到裁決書,在瞭解都沒有瞭解的情況下,就給一個結論,把老百姓當成什麼了。全國人大是監督一司二院的,法院行為不當,人大也有監督的權力,我到時候也會向人大要求監督這個案子並公開審理。

上海訪民互聯網公開申請旁聽遭騷擾

11月6日10多位上海訪民在互聯網上公開發表旁聽申請,並表示童國箐案如能順利開庭,無論結果如何對建立法制社會、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他們在公開申請中投訴以韓正為市長的人民政府和吳志明為局長的上海市公安局對訪民打壓嚴重,被打傷、被關押的上海訪民數以千計。

這些上海訪民11月8日下午分別受到不同程度的騷擾。

16年失房戶的上海訪民華神清受到警方上門視察的禮遇,他向警方解釋了童國菁起訴周永康的緣由,警方問他是不是去參加旁聽,如果不給去那!他回答說去,不給我去怎麼行?這是北京二中院的事情,而你們是上海的警方。旁聽是公民的合法權利。警方問他們為何在網上申請,華神清回答說因為在上海一些敏感的案件老百姓都不給旁聽,像這樣的案子也肯定不給旁聽,估計我們也會被看緊,既然這樣就在網上公開申請讓大家知道我們的願望,希望北京二中院及時通知我們。

上海訪民張君令表示警察聽到他們要去北京相當恐慌,上門找他談話,問他是不是要去北京旁聽,他回答是並正告對方說:「你們的老闆都自身難保,不要再瞎跟了,到時候給別人墊背,帳都算在你們頭上。你們以前做的不好事情,我也能理解你們,希望你們今後不要再干了。」

他還表示不但要為自己也要為之孫後代的幸福打基礎,中國的苦難史是制度造成,他希望政改,中央高層有人出來帶動大家順民意而行。

上海訪民王麗卿表示警方打電話給她,說上面命令要求她不要去北京出席旁聽周永康案。王麗卿反問對方不要去和不好去是不是有什麼法律規定,警方還問她放在互聯網上的申請信是不是她寫的,她說:雖不是自己寫的,但是是我認可簽名的,我覺得很好,老百姓大家學學法,增加法律知識。」對方說:領導規定不讓去,你們以為北京會通知讓你們參加旁聽?」

王麗卿告訴對方說:通知與否是另外一件事,任何事情都要去爭取,當初你們來強遷拆我們的房子,我們報案,你們不立案,檢察院也不肯立案,現在你們裝糊塗,等到將來形勢好了,會給我們一個說法的,對你們也會有所制裁的。

上海訪民丁慧莉被警方錄口供,警察問:「童國箐的事你知道嗎?」她回答說知道點。警方又問:「你簽名了嗎?」她說:「什麼簽名?我不知道。」警察說:「你不知道,那人家把你名簽上去了,你現在簽個名吧,我們去給你核實一下。」最後警察說:「你們這樣是哄來哄去,你知道嗎?」

上海訪民沈雪娣昨天被派出所無傳喚證傳喚2小時55分,要沈雪娣交出童國箐案的幕後人。到目前為止,仍有5、6個警察看守在沈雪娣家門口。

同樣訪民沈佩蘭家也遭到警方上門做思想工作,要求她不要去。他們問她是誰寫的信,她回答說不知道,簽名也不知道,什麼也不知道。沈佩蘭認爲作爲公民,有自己的隱私權。

旁聽是公民的權利 上海當局騷擾申請旁聽的訪民違法

對公開發表旁聽申請的上海訪民遭到公安的騷擾,童國菁指出上海當局的這種做法不對。他認為旁聽是公民的權利,國家在普法,老百姓積極響應去學法,這是一件好事,怎麼可以去阻止人家去旁聽。法律規定只要身份合格,18歲以上的公民都有旁聽的權力。上海當局的這種做法肯定是不合法的。人們願意上北京去旁聽很正常。

所以他認為這次的案子被駁回,不是他的行政復議有問題,而是當局的恐懼,他們生怕上海和其他地方的訪民大量的去北京旁聽此案,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做出的裁決,是根本不符合法律的。

鄭恩寵遭傳喚 童國菁指上海地方官員妨礙司法

童國菁聘請上海維權律師鄭恩寵作為其法定代理人。11月8日就在上海訪民申請旁聽遭騷擾的同天上午十點,鄭恩寵被上海閘北區公安局分局唐偉等人以傳喚名義帶走。

童國菁認為這是絕對不應該發生的事件。鄭恩寵律師在中國的法律界很出名,法律知識豐富,自己選擇鄭恩寵作為代理也是看中他的訴訟經驗,相信在法律的程序上他能夠把握好。董國菁還表示自己原先根本不懂得法律,因為在動遷中遇到問題,在上訪的過程中點點滴滴學了一點法律知識,是相當不夠用的。為了更好的讓訴訟案順利進行,所以他聘請了鄭恩寵作為自己的代理人。

他說:「儘管鄭恩寵剛從監獄中釋放不久,但他也是一個自由的公民,他有權力受任何人的委託,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北京二中院發給我的行政裁定書,上面也已經認定鄭恩寵作為我的代理人,這等於是在法律上他是一個合格的公民代理人。因此上海的地方官員不應該對他有所妨礙了。不管這個案子開庭與否,他的代理資格肯定是符合法律身份的,任何人都不能阻止他的,這應該算妨礙司法,找他麻煩的人應受到法律制裁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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