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国菁控告遭驳回 沪民欲旁听遭骚扰

郑恩宠遭传唤 童国菁指上海地方官员妨碍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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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9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采访报导)上海访民童国菁状告公安部长周永康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在全国乃至世界引起反响,令访民们雀跃不己成为议论的焦点。正当在北京的访民们天天打听开庭之日、上海的访民发公开信申请旁听之际,11月7日董国菁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裁定书,案子被驳回。对此童国菁表示不满和不服,将进一步向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海访民童国菁(大纪元)

与此同时所有在互联网上公开发表申请旁听童国箐诉周永康案的上海访民在11月8日分别遭到当地公安的不同程度的骚扰,担任原告童国菁的代理的郑恩宠则在同日上午被上海闸北公安分局传唤长达7个多小时。上海访民对上海地方政府的作为表示极大的不满,他们认为旁听是公民的权利,公民学法当局应该鼓励和支持,而不是现在这样的打压和恐吓。

北京二中院不开庭作出裁定 童国菁不服将上诉北京高院

童国菁状告公安部长周永康一案前后历经了一年零二天时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才于今年9月20日受理他的行政诉讼。中共公安部也在10月16日向童国菁正式寄出行政答辩状。


上海访民童国菁(大纪元)

正在等待开庭日通知的童国菁11月7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5日寄来的特快专递,北京二中院对此案做出裁决予以驳回。童国菁解释按中国宪法规定法律诉讼立案后应在三个月之内开庭。但此案没有开庭,北京二中院采用了和议庭的办法——不开庭就审理结束,裁决驳回。

童国菁表示北京二中院这样不开庭就作出判决的方法前所未闻,并对北京二中院随意解释他的行政复议书表示不服。他说:我按照刑事法上所规定的条款提出行政复议,但是北京二中院却启动另外一种行政复议的程序,用老百姓从未听闻过的所谓法庭内部采用的方法来判定我的行政复议诉讼不成立。

他还认为这个裁决书上有很多问题,故意将一个很简单的案子复杂化,实际上是2006年4月18日申请行政复议是否作为,如果不符合应该给原告一个决定或者通知,但他从未收到过,这说明不作为,法院却故意避开这一点。他表示会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在10天之内向北京高院上诉。

明显的司法不公 提请全国人大监督案子的审理

童国菁认为不作为按法律可以提请诉讼,诉讼法院就应该依法立案并且公开开庭,大家在法庭上各自陈述清楚,究竟谁对谁错在法律上有一个交待。但现在法庭没有听取我的任何意见,也没有向我征求意见,或者以谈话的方式交流一下,就把你扔在一边,你根本没有说话的资格,明显的司法不公正,侵犯公民的权益。

他还表示说:我没等到开庭书,却等到裁决书,在了解都没有了解的情况下,就给一个结论,把老百姓当成什么了。全国人大是监督一司二院的,法院行为不当,人大也有监督的权力,我到时候也会向人大要求监督这个案子并公开审理。

上海访民互联网公开申请旁听遭骚扰

11月6日10多位上海访民在互联网上公开发表旁听申请,并表示童国箐案如能顺利开庭,无论结果如何对建立法制社会、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他们在公开申请中投诉以韩正为市长的人民政府和吴志明为局长的上海市公安局对访民打压严重,被打伤、被关押的上海访民数以千计。

这些上海访民11月8日下午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骚扰。

16年失房户的上海访民华神清受到警方上门视察的礼遇,他向警方解释了童国菁起诉周永康的缘由,警方问他是不是去参加旁听,如果不给去那!他回答说去,不给我去怎么行?这是北京二中院的事情,而你们是上海的警方。旁听是公民的合法权利。警方问他们为何在网上申请,华神清回答说因为在上海一些敏感的案件老百姓都不给旁听,像这样的案子也肯定不给旁听,估计我们也会被看紧,既然这样就在网上公开申请让大家知道我们的愿望,希望北京二中院及时通知我们。

上海访民张君令表示警察听到他们要去北京相当恐慌,上门找他谈话,问他是不是要去北京旁听,他回答是并正告对方说:“你们的老板都自身难保,不要再瞎跟了,到时候给别人垫背,帐都算在你们头上。你们以前做的不好事情,我也能理解你们,希望你们今后不要再干了。”

他还表示不但要为自己也要为之孙后代的幸福打基础,中国的苦难史是制度造成,他希望政改,中央高层有人出来带动大家顺民意而行。

上海访民王丽卿表示警方打电话给她,说上面命令要求她不要去北京出席旁听周永康案。王丽卿反问对方不要去和不好去是不是有什么法律规定,警方还问她放在互联网上的申请信是不是她写的,她说:虽不是自己写的,但是是我认可签名的,我觉得很好,老百姓大家学学法,增加法律知识。”对方说:领导规定不让去,你们以为北京会通知让你们参加旁听?”

王丽卿告诉对方说:通知与否是另外一件事,任何事情都要去争取,当初你们来强迁拆我们的房子,我们报案,你们不立案,检察院也不肯立案,现在你们装糊涂,等到将来形势好了,会给我们一个说法的,对你们也会有所制裁的。

上海访民丁慧莉被警方录口供,警察问:“童国箐的事你知道吗?”她回答说知道点。警方又问:“你签名了吗?”她说:“什么签名?我不知道。”警察说:“你不知道,那人家把你名签上去了,你现在签个名吧,我们去给你核实一下。”最后警察说:“你们这样是哄来哄去,你知道吗?”

上海访民沈雪娣昨天被派出所无传唤证传唤2小时55分,要沈雪娣交出童国箐案的幕后人。到目前为止,仍有5、6个警察看守在沈雪娣家门口。

同样访民沈佩兰家也遭到警方上门做思想工作,要求她不要去。他们问她是谁写的信,她回答说不知道,签名也不知道,什么也不知道。沈佩兰认为作为公民,有自己的隐私权。

旁听是公民的权利 上海当局骚扰申请旁听的访民违法

对公开发表旁听申请的上海访民遭到公安的骚扰,童国菁指出上海当局的这种做法不对。他认为旁听是公民的权利,国家在普法,老百姓积极响应去学法,这是一件好事,怎么可以去阻止人家去旁听。法律规定只要身份合格,18岁以上的公民都有旁听的权力。上海当局的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合法的。人们愿意上北京去旁听很正常。

所以他认为这次的案子被驳回,不是他的行政复议有问题,而是当局的恐惧,他们生怕上海和其他地方的访民大量的去北京旁听此案,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做出的裁决,是根本不符合法律的。

郑恩宠遭传唤 童国菁指上海地方官员妨碍司法

童国菁聘请上海维权律师郑恩宠作为其法定代理人。11月8日就在上海访民申请旁听遭骚扰的同天上午十点,郑恩宠被上海闸北区公安局分局唐伟等人以传唤名义带走。

童国菁认为这是绝对不应该发生的事件。郑恩宠律师在中国的法律界很出名,法律知识丰富,自己选择郑恩宠作为代理也是看中他的诉讼经验,相信在法律的程序上他能够把握好。董国菁还表示自己原先根本不懂得法律,因为在动迁中遇到问题,在上访的过程中点点滴滴学了一点法律知识,是相当不够用的。为了更好的让诉讼案顺利进行,所以他聘请了郑恩宠作为自己的代理人。

他说:“尽管郑恩宠刚从监狱中释放不久,但他也是一个自由的公民,他有权力受任何人的委托,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北京二中院发给我的行政裁定书,上面也已经认定郑恩宠作为我的代理人,这等于是在法律上他是一个合格的公民代理人。因此上海的地方官员不应该对他有所妨碍了。不管这个案子开庭与否,他的代理资格肯定是符合法律身份的,任何人都不能阻止他的,这应该算妨碍司法,找他麻烦的人应受到法律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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