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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聽權明起交由法官核發 衝擊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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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0日訊】(據中廣新聞彭清仁報導)監聽票的核准,明天起將從檢察官移轉到法官,儘管司法單位憂心可能對治安造成衝擊,不過法界人士卻認為,監聽票由法官核發較具公信力,而且監聽當做利器以往都是針對槍械或毒品,但目前大多數的公務單位、政治人物,甚至道上人物,都知道電話會被監聽,也不難想像對監聽的害怕心態,至於在最後一天由檢察官核發的監聽票,在元月八號以後就失效,除非法官同意續監。

監聽權十二月十一號起,核發權由檢察官轉為法官,也讓檢察官喪失一項偵辦案件的利器,今後檢警調、海巡等單位,在監聽時還是由檢察官聲請,但必需由法官來核發,和現行的搜索票制度相同。

據統計,2002年時共核發一萬張左右的監聽票,到了2005年已增加為兩萬四千一百多張監聽票,預計今年應該會超過三萬張,儘管法務部的統計,監聽票大多數是為了偵辦毒品和槍械案件,不過外界真正擔心的反而是這類案件以外的監聽,甚至有立法委員多次在立院質詢,監聽被利用在政治偵防上,儘管有關單位一再否認,但在電話中不談敏感的事,幾乎是所有公務單位和道上人物的共識,也有法官認為監聽過於濫用,在監聽取得的證據上,也未必完全採納,至於警界偵辦案件最常使用的監聽技巧,用於毒品、槍械和組織犯罪,在監聽票改由法院核發之後,有人擔心請票被打回票,但也有基層也坦承,至少長期以來認為公家電話被監聽的陰影可能不再,也覺得未必是件壞事,至於在監聽票轉為法官核發的最後一刻,監聽票還是到明年元月八號仍屬有效,續監與否就必需由法官視狀況核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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