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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型消費切勿超出1年 分期刷卡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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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6日報導】–亞力山大事件暨消費權益保障專題報導之四(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十六日電)亞力山大無預警歇業事件已不是第一次此類會員制消費糾紛重大案件,2年前就已發生佳姿事件。消費者應避免1年以上預付型消費,並應堅持刷卡分期付款,因為地緣性商品未能給付,持卡人可獲退費殘值,才能保障消費權益。

預付型消費爭議通常發生在禮券與會員制兩大類消費案例上,禮券發行因為多由大型連鎖百貨及量販發放,今年4月1日起已推行禮券發行須執行履約保證,也確實查核企業是否執行,因此相關重大糾紛暫告一段落。

亞力山大健身中心無預警歇業是近來最大爭議,儘管今年8月15日起已實施「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但就像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所質疑的,履約保證的是1年以上、會費新台幣5萬元以上的部分,未能全面提供擔保,顯有不足。

針對此類消費履約保證現制,當初審查通過此規範的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也都認為,現行門檻實在沒有太大意義,因為很多消費者的消費內容都無法因此獲得保障,就連亞力山大經查後,也疑似未執行履約保證規定。

消保官吳政學另指出,主管機關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當初要制定此規範時,確實受到業者擔心此制將使其企業無法營運,以及消保會主張消費權優先兩方不同要求而為難;只是如今發生此重大消費事件後,體委會應已具備足以支撐其下修門檻的社會支持力,會儘速完成相關修訂,讓健身中心產業確切落實履約保證。

在消費者本身,面對預付型消費時,消基會與消保會都說,並不鼓勵消費者做預付型消費,因為一般消費者並不能預測大環境變遷下,何家企業會發生財務危機,更不知何家企業財務體質已發生問題。

消保官吳政學則建議消費者,若一定要做這類消費,切記不要超過1年;過去有人建議3年為限,其實也太長了。

消基會則站在民間監督立場呼籲政府定期對預付型消費企業做財務調查,定期發布警訊。只不過這項建議的分寸拿捏,恐怕仍有爭議存在。

消保官吳政學、消基會都提醒消費者,請務必要以刷卡分期付款方式繳費。因為國際信用卡發卡組織早有規範可確保這類付費者的權益,一旦地緣性商品不能給付時,持卡人可以退費殘值,所謂殘值就是消費者無法自提供商品處獲得商品的部分。

不過外界已有質疑,倘若持卡人要求退費、止付,恐怕未付款部分日後引發爭議,會衍生循環複利利息。

吳政學強調,消保會對此已介入處理,從2007年7月1日起,預付型消費屬於上述國際信用卡發卡組織有關地緣性商品不能給付可退費殘值的範疇;正因為如此,才一再呼籲消費者,預付型消費千萬不要用現金一次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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