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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聲請釋憲案 大法官明舉行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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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十二日電)總統陳水扁聲請釋憲案,大法官認為有必要進一步了解相關資料,明、後兩天(十三、十四日)將舉行說明會。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長魏大喨今天表示,兩天說明會舉行時間均為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三十分,依法不開放,主要討論「總統之刑事豁免權」與「總統之國家機密特權」兩議題。

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一月二十五日代表陳總統向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卓榮泰指出,陳總統希望透過釋憲聲請,釐清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與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是否與憲法第五十二條牴觸,並聲請暫時處分,請司法院命令台北地方法院停止國務機要費案訴訟程序,並廢棄開放閱卷的裁定。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二月二日決議,就釋憲聲請書所提相關資料,認為有進一步了解必要,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進行調查相關資料,並訂於二月十三日、十四日舉行說明會,邀請專家學者到院說明,為大法官廣泛蒐集資料,但強調這並不代表大法官作成任何決定,請外界勿多作臆測。

司法院表示,兩天說明會中將討論「總統之刑事豁免權」與「總統之國家機密特權」兩議題,「總統之刑事豁免權」方面,將討論憲法第五十二條所規定刑事豁免權的性質與內涵,並將與美國、法國與德國或其他各國的憲法或法律相關規定或實務見解作比較。

另外,在「總統之國家機密特權」方面,也將討論美、法、德等國有關總統國家機密特權情形,作為大法官是否受理本釋憲案的參考。

魏大喨今天表示,明、後兩天說明會均是自上午九時開始,中午十二時三十分結束,為尊重受邀的專家學者,司法院不會公布參與說明會的名單,也無法公布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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