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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漁會理事爭議 農委會:請法規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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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二十五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羅世雄今天說,高雄市漁會因一名理事兩次未出席會議,造成總幹事改選繼續延宕,可否依法解職理事,內政部與農委會不同調。行政院農委會副主委李健全指出,是否可依法解職攸關人民團體法與漁會法競合問題,要請行政院法規會處理。

羅世雄(高雄市)上午在立法院質詢時說,人民團體中的理監事,若兩次未出席開會,依人民團體法可予以解職;但農委會體系下的農會法與漁會法卻出現「立法空缺」,沒有相關規定,導致高雄市漁會中一名理事已缺席兩次會議,卻無法解職。

羅世雄表示,內政部與勞委會曾作成解釋,認為像漁會法等特別法未明定相關事宜發生疑義時,應適用普通法,如人民團體法。不過,農委會卻認為應依特別法規定,不能適用普通法。

李健全列席立法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備詢時說,內政部日前回函農委會表示,漁會是否回歸漁會法或依人民團體法,尊重農委會意見。由於當初行政院法規會對兩個部會發生爭議,曾要求農委會去函,讓內政部表達意見。

李健全指出,既然現在內政部已表達意見,因為事涉人民團體法與漁會法競合問題,農委會將與法規會再研究處理。

羅世雄認為,高雄市漁會該名理事解職與否,攸關總幹事改選結果;不論最後是哪一派人勝出,只希望行政院法規會盡速作成結論,讓高雄市漁會有法可循。

另外,經濟委員會原訂審查投資經營非中華民國籍漁船海外從事漁業管理條例草案,盼防制非法洗魚與透明化國人投資非中華民國籍漁船從事漁業,保障中華民國籍漁船的權益。由於行政院院會近期可完成行政院版並送立法院,委員會決議擇期併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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