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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堅稱清白爭取法院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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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4日訊】(美國之音記者:齊勇明2007年4月3日台北報導)台灣前國民黨主席、前台北市長馬英九涉及的特別費案星期二在台北開始庭審。馬英九稱自己是清白的,他說會爭取無罪判決,並表示他遭到起訴是有人想利用司法來打擊他。

有意參加台灣2008年總統選舉的馬英九今天出庭,就他擔任台北市長期間的特別費問題接受審理。

特別費案例受到輿論的高度關注,馬英九清早一出門就被媒體包圍,在抵達法院時, 更是受到了前來法院等待的支持者的鼓勵和抗議人士反對。

*馬英九:對清白有充份信心*

馬英九在結束庭審步出法庭以後對媒體說,他自始至終都認為自己是清白的。

馬英九:「 我對自己的清白有充份的信心,對法庭的公正有高度的期待。我們希望能夠爭取到無罪的判決。……因為我覺得我根本沒有犯罪。」

根據進入法庭旁聽的人士轉述,庭審一開始,審判長問馬英九認不認罪,馬英九高聲回答說,他沒有犯罪 。馬英九在法庭陳述,認定特別費是「實質補助」。

*楊憲宏:特別費是養廉金*

對於特別費的問題, 台灣政治評論人士楊憲宏說,從制度上講,這筆錢歷來就是首長的薪資補貼。

楊憲宏:「特別費就稱為養廉金,這是當年兩位蔣總統設計的,要求官員清廉,不能給增加公工資,就給薪資補貼,把它當成薪資的一部份,行之多年。現在又來講,說你沒有用在公務上就是貪污,這有違於政府的信賴保護原則。」

*馬英九:一審判罪仍參選總統*

開庭審理馬英九特別費對他參選台灣2008年總統可能產生一定影響,但是馬英九在出庭前就表示,即使一審判他有罪,他仍然要參加總統選舉。一般認為,馬英九的特別費一案半年之內就會三審定讞,他的說法只是表明他參選總統的決心。

馬英九對自己被起訴的時間表示非常不公平,因為所有被檢舉有特別費問題的人只有他一個受到起訴,因此他表示這是有人想用司法來打擊他。

台灣的司法部門對特別費有不同的認定。前不久台南地方檢察署就對特別費案作出了和台北地檢署完全不同的法律見解,對台南市長許添財的特別費一案不予起訴。

楊憲宏說,台南地檢署認為,領取特別費一旦簽字,就成為個人財產,不予追究。可是台北地檢署說,這本來是要做公務用,所以是公款,侵吞公款就是貪污。他說,法務部財務部過去對於特別費的解釋不夠十分清楚。

有媒體分析,馬英九或許沒有詐欺公款的行為,但卻又可能涉嫌侵佔公款,這是他要為自己辯護的重點。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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