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高院駁回最低工資司法覆核

【大紀元5月17日訊】香港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聯同一名清潔女工,就政府拒絕立法制訂最低工資而提出的司法覆核,昨日被高等法院駁回,兩人要兼付堂費。

申請人女工陳耐香52歲,任職九巴外判清潔工,她在去年入稟法院時,每天工作10小時,清潔80架巴士,但月薪只有3,400元。陳耐香與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不滿政府遲遲沒有根據《行業委員會條例》制訂最低工資,違反《基本法》,於高院申請司法覆核。

法官夏正民駁回司法覆核時指,《行業委員會條例》確實賦予行政長官制訂最低工資的酌情權,一旦發現某些行業的工資處於不合理的低水平,便可行使權力立法制訂最低工資。但是,條例並無規定行政長官一定要執行。

夏正民表示,行政長官有採取其他方法處理工資問題,現階段也無法斷定他必不會就最低工資立法,所以無法裁決行政長官在該問題上的對錯。

昨日有30多人到高等法院門外聲援。提出司法覆核的工人與及協助他們的團體,對裁決表示失望,表示在研究判詞後,會考慮提出上訴。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表示,根據國際公約,受到不合理待遇的工人需得到保障。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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