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高院驳回最低工资司法复核

【大纪元5月17日讯】香港立法会议员梁国雄联同一名清洁女工,就政府拒绝立法制订最低工资而提出的司法复核,昨日被高等法院驳回,两人要兼付堂费。

申请人女工陈耐香52岁,任职九巴外判清洁工,她在去年入禀法院时,每天工作10小时,清洁80架巴士,但月薪只有3,400元。陈耐香与立法会议员梁国雄,不满政府迟迟没有根据《行业委员会条例》制订最低工资,违反《基本法》,于高院申请司法复核。

法官夏正民驳回司法复核时指,《行业委员会条例》确实赋予行政长官制订最低工资的酌情权,一旦发现某些行业的工资处于不合理的低水平,便可行使权力立法制订最低工资。但是,条例并无规定行政长官一定要执行。

夏正民表示,行政长官有采取其他方法处理工资问题,现阶段也无法断定他必不会就最低工资立法,所以无法裁决行政长官在该问题上的对错。

昨日有30多人到高等法院门外声援。提出司法复核的工人与及协助他们的团体,对裁决表示失望,表示在研究判词后,会考虑提出上诉。职工盟秘书长李卓人表示,根据国际公约,受到不合理待遇的工人需得到保障。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以色列四月一日起调涨最低工资
环保组织控港府未改善空污
王凤兰:一国两制、一场谎言
张扬:香港繁荣的支柱正在崩塌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