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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明审公办公职初选条文 朝野意见纷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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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曹宇帆台北二十日电)立法院内政及民族委员会明天将初审民进党籍立委蔡同荣等提“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增订部分条文草案”,主张政党推荐的立委与县市长候选人初选可由选举委员会办理,不过中国国民党籍内政委员会召集委员吴志扬质疑,增修条文无异让政府可插手在野党人选提名,国民党持保留态度。

蔡同荣(嘉义市)拟具提案说明指出,纵观台湾各主要政党办理立委与县市长初选提名作业始终存在多项缺失,像是党员投票均有人头党员弊端,民调是否公正公平,常被党内同志相互质疑,主张应参酌美国藉政府监督,由选民直接挑选候选人的制度,增修公职人员选罢法规范,使选民可有效行使参政权。

不过吴志扬(桃园县)上午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蔡同荣的提案虽具崇高理想性,但恐难落实,关键在于由各选委会承办政党初选须花费公帑,曾探询内政部等相关部会意愿,都没太大兴趣。

他说,在野党不免担忧,公办初选形同政府的手可伸进在野党提名人选作业,在野党恐将失去决定候选人的主导性,国民党对于公办初选持保留态度。

蔡同荣则指出,各选举委员会仅为办理选务单位,只要公办初选制度朝野能有共识,选委会必定依法行政,怎么可能操纵选举?吴志扬未免太多心。

不过他说,像嘉义市国民党仅提名现任立委江义雄(嘉义市)角逐下届立委,没必要办初选,民进党却是现任立委庄和子(侨选)与前嘉义市副市长李俊俋争抢出线,若公办初选是否会导致国民党动员支持声势较弱的人出线,民进党也不无疑虑,类似规范如何更完备,确实值得深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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