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拒絕再審賀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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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魏毅報導) 6月25日星期一,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宣佈不接受貝剋夫婦提出的賀梅撫養權上訴,使這個歷時八年的案子終於可以畫上句號。賀紹強和羅琴夫婦說這是最好的消息。貝剋夫婦的律師稱這是一顆在頭頂爆炸的炸彈。

八年官司艱難歷程

賀梅是賀紹強和羅琴的第一個女兒,在2000年初出生後不久就交給貝剋夫婦臨時看護。到賀梅兩歲生日時,貝克家正式翻臉拒絕賀家對女兒的探視。賀家為要回女兒開始了意料之外的纏繞八年的官司。

賀紹強和羅琴首先向田納西州孟菲斯市青少年法庭提出訴訟,要求領回孩子。法官已經說孩子應該交還給生父母時,貝剋夫婦說他們沒有律師在場,要求延遲判決。於是法官宣佈休庭。

在休庭期間,貝剋夫婦僱傭了拉里-帕裡希律師,直接向民事法庭反訴賀紹強和羅琴拋棄孩子,應該被剝奪父母權,由他們合法領養賀梅。由於民事法庭高於青少年法庭,這個案子就由民事法庭接管。

民事法庭的審理經歷了很長時間。期間,媒體多次報導了法官阿利桑德斯對賀家的不公命令,激發了西格爾律師和高登律師義務代理賀紹強和羅琴。在西格爾律師和高登律師向田納西法律委員會提出對阿利桑德斯法官的抗議後,委員會開始調查,並換上錢得斯法官審理該案。

在錢得斯法官手中,案子有了明顯進展。最後,在長達十天的聽證後,法官宣佈孩子應該交給貝剋夫婦,剝奪賀與羅的父母權。

不服這個判決,賀家向田納西州巡迴法庭提出上訴。在孟菲斯東八十英里外的傑克遜市,三名巡迴法庭法官聽取了雙方律師的辯論後,兩名法官認為維持地方法庭的判決。賀家在巡迴法庭敗訴。

賀家在律師的幫助下,繼續向田納西州最高法院上訴。在田納西州府納甚維爾,五位法官聽取的雙方律師的陳詞,最後在2007年1月五名法官意見一致,宣佈推翻民事法庭的判決,孩子歸還賀家,賀家父母權恢復。

貝剋夫婦和他們的律師向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2007年6月25日,最高法院宣佈不接受這個案子。

該案終結 但官司未了

貝剋夫婦和他們的律師帕裡希,還在向田納西州最高法院提出上訴,要求停止執行目前的孩子逐步移交的手續,州檢察長回函否決了貝剋夫婦的要求。律師帕裡希說,目前的判決是別人在決定她的生活,賀梅的憲法賦予的權利被剝奪,要求州最高法院重新審理是否賀梅的憲法權利被侵犯。外界評論認為,州最高法庭很可能將不接受貝剋夫婦及他們律師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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