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砍柴:飄蕩的浮萍將紮根何處

十年砍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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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日訊】北京紫松林房地產公司十員工合租一套民宅,因一氧化碳中毒九死一生。這九位員工大多是剛畢業或正在實習的女孩,來不及實現她們對生活的種種憧憬就香消玉隕。在此悲劇發生前不久,廣州一位演藝界的女青年譚靜蹊蹺地從30樓墜樓而死,其死因至今還在網上熱議。

當然有人會說這兩起悲劇是偶發的,因為死者是漂亮、年輕的女性,更能引起人之同情心。但我們稍微留心媒體報導,會發現這類年輕女性非正常死亡悲劇接二連三發生。2006年一位來中國傳媒大學校培訓的電視台主持人也因煤氣中毒死在民宅,其父母控告學校的官司至今未了。

這類悲劇的多發固然和年輕女性獨立生活能力缺乏或心理承受力欠佳有關。尤其是80年代後,城鎮多數家庭只有一個子女,離開父母去陌生的都市闖蕩,其生存能力較父輩要遜色。我以為還有一個不容忽視的原因是:在劇烈的社會轉型期,人員管理的單位體制開始讓位於市場機制,而市場機制下對勞動者保護的社會體系尚未健全起來。

我所說的勞動者保護的社會體系,是指一種能自我調節、法律與文化結合在一起的綜合體系。單位體制現在看來,確實有僵化、低效的缺點。人被固定在一個個單位中間,單位是一個全能的小社會,不僅要管員工工作的份內事,連員工婚喪嫁娶、衣食住行、生兒育女都要包攬。生活在單位體制下的人,當然要喪失一部分自由,因為總有一個類似家長的單位在管著。但凡事有利也有弊,被「家長」管束固然不舒服,但家長會對一個人的生活做出穩妥的安排。在計劃經濟時代單位體制一統天下,大學畢業生無論進入政府機關還是企事業單位,都有專門的後勤部門安排新員工的生活,多數單位有自己集體宿舍和集體食堂,生活在這樣環境下的新員工,不僅工作生活有安全保障,心理上也容易找到家的感覺。筆者就有這樣經歷,離開家上大學,班級是自己的家,大學畢業進單位,單位就是自己的家。隨著市場經濟機制的確立,單位包攬一切顯然不合時宜,員工的許多事情應該交給市場。但問題是,當單位扔掉了一些其認為不該管的「包袱」後,社會有沒有一種機制能讓人接棒?現在的情形不容樂觀。

大學擴招加上單位體制的衰退,多數人即使找到一份工作,和僱傭他的機構只存在純粹的勞動合同關係,僱主依照相關法律給他發工資入各種保險,就盡到了義務。所有的生活問題,都得靠自己,因此一個剛出校門走進陌生都市的年輕人,比起他們的前輩,更容易產生一種孤苦無依的浮萍之感,直到成家,可能才有某種歸宿感。這家紫松林房地產公司還算有單位體制的殘餘,由企業出面為員工租房,因為要降低成本,小小的兩居室塞進十個人,這是悲劇的一大誘因。由於房屋租賃完全是市場行為,交易過程中很多隱患不可能完全排除。比如這起悲劇中房東直排式的燃氣熱水器,完全是為有足夠生活經驗的家庭而預設。如果這是公司自有的集體宿舍,專為多人而設,很可能一開始就排除了這個隱患。這起悲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年輕女工自我保護意識淡薄,也有公司和房東的失職。一個直排式的燃氣熱水器,成為三者都忽視的漏洞。

這樣的漏洞,在轉型期的中國社會,還有多少?誰有責任來修補這些漏洞?單位包攬已不可能,而政府部門呢?公安機關只管辦暫住證,稅務機關只管收稅,勞動部門只管勞動爭議,居委會還沒有擺脫「准政府」的角色。那麼年輕人到一個城市討生活,除供職的單位和政府外,迫切需要一類非管理也非盈利的社會機構,給其提供幫助,使其盡快融入城市。在西方的城市化進程中,宗教團體、自由的工會、同鄉會、同學會乃至基於共同愛好的體育、文娛聯誼會,充當了這個角色。而在中國,由於種種原因,這類機構的發育很不理想,飄蕩的浮萍們,不知道將紮根何處。

──轉自《十年砍柴博客》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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