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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審退稅條例 朝野無共識擇期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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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十四日電)台灣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初審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擬具的「九十七年退稅及補貼特別條例草案」,但朝野詢答過程沒有共識,議程也超過原訂會議結束時間中午十二時,會議主席、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賴士葆表示,依規定宣告散會,但已登記卻還未質詢的立委,另擇期開會繼續質詢。

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會中表示,以曾退稅濟貧的美國、日本與韓國為例,台灣財政狀況最好,2006年歲收超徵約新台幣一千兩百億元,去年歲收超徵約一千一百億元,2006年歲計賸餘約一百七十六億元,去年歲計賸餘約七百九十六億元,即近兩年歲計賸餘近一千億元,退稅不是沒有財源,且美、日、韓也是以歲計賸餘退稅。

他說,民進黨團版退稅濟貧草案,以約五百八十三億元嘉惠約四百萬戶,促進消費,可增加一萬四千五百七十五個工作機會,遠優於擴大內需經濟方案。朝野應理性辯論,不要欺負民進黨團只有二十七席立委。

財政部長李述德報告及答詢時指出,若退稅可解決問題,早就退稅了,但退稅無法解決物價、股價與通貨膨脹問題,行政部門已有中國大陸觀光客來台、擴大內需與平抑物價等方案。

他說,就算朝野目的相同,方法可能要斟酌實務狀況、法律規定與行政執行可行性,若公共支出只是短期作為,基本上是天女散花,曇花一現,一下就沒了,非常浪費有限的財力資源。

李述德表示,其他國家雖有退稅,但各國經濟條件、國民所得、租稅負擔與債務餘額不同,「香蕉與橘子都是水果,但香蕉是香蕉,橘子是橘子」,不能相比。

草案規定,已結算申報九十六年度綜合所得稅,核定所得淨額在四十九萬五千元以下,或夫妻合併申報核定所得淨額九十九萬以下的國民,本人可退稅六千元,若合併申報,配偶也是六千元,扶養親屬每人四千元;未達繳稅門檻,依法免辦結算申報且未被列舉為扶養親屬的國民,生活補貼每人發放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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