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營業人檢舉查獲虛設行號 可獲獎金3萬

人氣: 14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8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十日電)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營業人若取得虛設行號發票來扣抵銷項稅額,一經查獲,除應補稅外,尚須依營業稅法第51條按所漏稅額處1至10倍罰鍰。如在稽徵機關調查前提出檢舉,因而查獲虛設行號者,可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每案發給獎金3萬元。

國稅局表示,國稅局在查核營業人取得不實進項憑證案件,發現僅少部分無進貨,意圖以虛設行號發票來逃漏稅,其他大部分有進貨,不小心拿到非實際交易對象發票,往往也可能就是虛設行號發票。 

國稅局提醒營業人,發現拿到非實際交易對象發票,為保護自己,應積極找實際交易者,要求重新開立,或向稽徵機關提出檢舉,若查核屬實,即可免除處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