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川疏濬 政院研擬明文規範供基層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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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十七日電)經濟部水利署轄下各河川局,經常因執行河川疏濬工程而陷入訴訟,或被檢調查處,影響士氣。行政院指示法務部、公共工程委員會在十月底前,協助水利署研擬「河川疏濬作業合法認定標準」,讓基層人員有明文規範可循,不再畏於執行或動輒得咎。

卡玫基颱風水患,讓治水工程成為關切焦點,水利官員疑涉貪瀆案件頻傳,讓國人對水利署投以質疑眼光,檢調單位不時的約談、查訪,更讓河川局成為基層公務員避之唯恐不及的苦差事,士氣低迷。

為減輕河川局大多數奉公守法員工的心理壓力,水利署近年推動河川砂石「即採即售」制度,以採售分離加上嚴密的監視器、地磅設置,讓河川疏濬作業透明化,執行至今兩年來,沒有任何一案遭檢調質疑,也沒有任何官員被起訴。

不過,即採即售並不是每一件河川疏濬工程都能適用。水利署官員表示,例如颱風造成緊急的崩塌,不能等到設好地磅、監視器,才來疏濬、搶險;河川中上游疏濬受限於路幅狹窄,往往也無法設置地磅;這類案例該怎麼處理,才能避免質疑?基層公務員迫切需要明確的規範。

官員進一步舉例說,嘉南地區的第五、第六河川局主管的河川,疏濬所得砂石品質不佳,運出來的棄土該倒到哪裡?這些沒有價值的河砂是否也要以採售分離方式管理?誰來認定河砂是否有價值?水利署、業界、檢察官的認定方式一旦不同,就可能招致貪瀆質疑。

這位官員無奈地說,不是水利署要為自家人講話,對於絕大多數奉公守法的基層公務員而言,面對檢調約談、司法審查,不但壓力很大,而且無比委屈。

在府院高層密集實地視察後,行政院指示法務部、工程會協助水利署研擬河川疏濬作業合法認定標準,把所有規定文字化,讓疏濬作業流程更透明,執法人員只要照章行事,就不必擔心隨時遭到約談、質疑。

這項辦法正由水利署擬定初稿,再交給法務部、工程會共同檢視,至遲十月底頒定實施。法務部也指示各地檢署與水利署各河川局建立對話窗口,一旦河川局在工程執行上有任何適法性的疑慮,或遭到外力脅迫,可隨時請求檢方諮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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