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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府:國務費案卷證非機密 馬總統核准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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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瑞弘台北六日電)國務機要費案中前總統陳水扁核定為「絕對機密」的卷證,在總統馬英九看過相關資料後,總統府秘書長詹春柏今天宣布,府將予以註銷機密。府發言人王郁琦並表示,總統府花了很多時間,逐一檢視相關卷證,「總統府認為完全不構成國家機密保護法中所謂的國家機密,連機密都不算。」

總統府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將註銷陳水扁在國務機要費案中核定的「絕對機密」,詹春柏、王郁琦兩人接力將相關法律問題,一一對外說明,並強調總統府做法都符合國家機密保護法。詹春柏說,全國民眾高度關心此案,希望經由司法程序,如果有冤枉應該還其清白,若有違法,須由法律給予應有的懲罰。

王郁琦表示,有關國務機要費案,原經陳水扁於九十六年九月六日補核定為國家機密的資料,在馬總統看過部分卷證,以及專案小組詳加檢閱後,認定這些資料自始即無「涉及軍事、外交或敏感之國家安全機密」情事,如果洩漏也不會造成國家安全或利益的損害,並不具備「國家機密保護法」所規定的構成要件,尤其有關偵查供述證據部分,也不是總統府主管事項,無權核定為國家機密,因此這些資料,全部註銷國家機密核定。

他說,今年五月二十日最高法院檢察署來函,希望總統府將國務機要費相關卷證予以解密。府方於接獲來函後立即著手處理,不曾延擱,並授權最高法院檢察署得運用這些卷證資料。馬總統對於來函的態度很明確,就是「發現事實,查明真相;就事論事,勿枉勿縱」;方向上必須尊重司法、不影響司法,並全力協助司法機關的偵查與審理。

王郁琦指出,在搜尋與查證過程中,府方作業十分謹慎,因事涉國家機密,不便隨時對外公開,也不便在未查閱全部資料前,輕率解密,造成外界部分人士誤以為府方無所作為,甚至有意拖延。事實上,府方一直秉持「就法論法,為所當為」的立場,尤其牽涉前任總統所做的國家機密的核定,處理須格外審慎,全無政治考量。

總統府原以為授權司法單位運用被核定為國家機密的檔案資料,司法程序可順利開展。王郁琦說,但後來發現仍然出現困難,總統府六月底組成專案小組,研析降等或解密的可能性。經總統授權後,由相關負責人檢閱府方留存檔案,並赴台北地方法院檢閱其保存的被核定為國家機密的物件與檔案,以確定這些物件與檔案應否降等或解密。

他說,檢閱之後發現,這些被列為「絕對機密」等級的國家機密,自始就不應列為國家機密,不僅許多資訊早已公開,縱使對外公佈,也不致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因此不是降等或解密的問題,而是應該註銷,也就是這些物件與檔案,自始就不應核定為國家機密。

馬總統聽取專案小組意見後,准予註銷陳前總統有關國家機密的核定,讓司法程序順利進行。

王郁琦說,國務機要費相關物件與檔案的機密核定遭到註銷,與陳水扁夫婦的司法案件,應該分別看待。府方只針對這些資料應不應被核定為國家機密,基於權責決定,至於陳水扁夫婦的司法案件,正由檢察機關偵查和法院審理中,基於尊重司法立場,府方不便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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