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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變更權擴大 菜金變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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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鍾麗華、黃宣弼/台北報導〕地方縣市政府審核非都市土地變更權力擴大,最近從十公頃放寬到三十公頃,比二十六公頃的台北大安森林公園面積還大,學者憂心,以地方政治的派系操縱生態,各地農地更易被蠶食鯨吞。

學者︰執政者用農地操縱地方派系

內政部營建署上月30日公告「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申請案件委託直轄市縣(市 )政府辦理審查作業要點」,提升縣市政府對非都市土地的審核權。營建署表示,新規定可發展地方特色及需要,縮短非都市土地開發案件審議流程。

政大地政系主任徐世榮表示,從2000年的「農發條例十八條」,到2001年7月1日放寬地方政府審核十公頃非都市土地變更,現又鬆綁為三十公頃,執政者總是用「最便宜的方式」釋出利益,收攬地方派系,過去幾年,「農地變建地」已很嚴重,如今進一步鬆綁,更無法想像未來惡化的情況。

球員兼裁判 地方政府難把關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也指出,地方政府又要審核,又要開發,根本是「球員兼裁判」,為了派系利益,還會好好為土地把關嗎?他認為,土地變更權力仍應回到中央的區域計畫委員會審理,才能比較客觀。

農委會︰不會放任財團炒作

徐世榮強調,「國土計畫法草案」尚未完成立法,「國土綜合開發計畫」又欠缺法定地位,放寬地方政府審核土地變更權力,將使非都市土地、農地開發陷入浩劫。尤其農委會又提出「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以「土地活化」為主要目標,卻欠缺詳細規劃,實在讓人對農地未來感到憂心。

農委會水保局副局長施金爐表示,農再條例草案絕不會放任財團進入農村,更不會讓農地流失,目前草案大方向不變,不過,週一政黨平台協調後,已加入關於「產銷」的部分,會傾聽各界意見。

營建署綜合計畫組組長陳繼鳴表示,先進國家的土地使用計畫,幾乎都是由各地方政府來受理審查,由地方自主性決定地方發展特色及需要,預計在民國一百年的時候,達到完全由縣市政府自行擬定區域計畫,不再限制面積大小。

營建署署長葉世文表示,若是要將農地變更成建地,需要經過由包括學者專家所組成的審議委員會通過才可變更,仍然具有一定的把關機制。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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