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難民申請的延誤

可憐的黛卡‧萊絲夢(Deca Lesmond)

蓋迪‧馬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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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天涯編譯報導】2001年,黛卡‧萊絲夢和女兒以及孩子她爸來到加拿大。

住在加拿大時,她的配偶經常虐待她。他於2003年被逮捕並受到保護令的限制。2006年3月,他被驅逐到聖‧露西婭(St. Lucia),他始終責備黛卡造成了他的不幸,還威脅只要她返回家中就「抓住她」。由於害怕前夫,黛卡於2006年8月在這裡提出了難民申請。

「移民與難民委員會」接受了黛卡案例中的主要事實。特別是,委員會還接受,黛卡不僅在加拿大遭到虐待,而且在沒來加拿大以前,其前夫就己經虐侍她了。

然而,委員會卻拒絕了她的庇護請求。委員會採取了常用的拒絕理由:「延誤」 。委員會感覺黛卡的行動與「主觀上害怕受到迫害的人的行動不一致」 。他們推論,她顯然知道,在加拿大,當其丈夫虐待她時如何向加拿大當局求得保護。由於她在來加拿大之前就己經遭到了虐待,那麼她應當在到達加拿大時馬上提出難民申請。

委員會認為一個真正害怕受到迫害的人將在到達這裡時馬上尋求庇護。委員會成員常常斷定,一個人不這樣做顯然是沒有真正的恐懼。

任何一位從事該領域的律師都知道,情況並不如此。有下面幾個理由:

首先,很多真正的難民申請人害怕在機場申請,因為他們認為會被立即送上原來乘坐來加的飛機遣返。他們更願意先離開機場,進入加拿大,在尋求值得信賴的幫助後才與當局接觸。

第二,當一個人真正害怕時,他們將避免有可能導致他們回到面臨危險的地方的任何情況。如果他們到達加拿大沒發生什麼問題,那麼他們可能隱秘好幾年而不申請難民。他們知道申請難民充其量只有百分之五十成功的可能,當然還有百分之五十可能被拒絕。他們感到隱秘的生活要比公開露面更安全。

第三,很多難民申請人來自於當局根本不能被相信的國家,要讓他們相信我們的當局需要時間。

還有另外一些案例,有些客戶看來符合申請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資格,他們有可能通過其它方式申請居留。他們認為這種選擇比與「移民及難民委員會」玩俄羅斯輪盤賭更安全。

有時看來委員會好像停留在冷戰的日子裡,那時投誠者說出的第一句話就是請求保護。

黛卡在向聯邦法庭上訴時交了好運。法官坎培爾(Mr. Justice Campbell)先生發現「很明顯」 ,她在2006年前沒有理由提出難民申請,並由此得出結論:與此相反的決定被視為「重大的應當檢查的錯誤」。

延誤提出難民申請會帶來一定的風險,不論什麼時候都要儘量避免。

在說完了上述這番話後,我相信正是那些生命真正處於危險中的人,他們才處於最佳地位來為他們自已及家人做決定:要不要,以及什麼時候,把他們的生命交給我們這個不完善的難民委員會的手中。

文章來源:蓋迪‧馬曼(Guidy Mamann)移民專欄

盖迪‧马曼于马曼-桑大路克移民律师公司从事法律工作并由安大略省法律协会授予移民专家证书。联系方法:416-862-0000或metro@migrationlaw.com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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