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在建築中安居(3):建築空間光的類型

徐純一

人氣 60
標籤:

d、融合 指兩種以上不同的空間,藉由光影或特殊光形的作用,讓原本差異分隔的兩個空間個體或現象,形成互相關聯的融合感,並使屬性彼此對立的空間現象或空間單元,減緩認知或視覺上的對立,在此特殊時刻因邊界的削弱而擴張、因相互渲染而重疊。

e、領域(切分、界定) 領域指的是邊界被定義的場所或空間,是人類心理狀態及外顯行為與實質空間的交互體。而在光影現象上,此即為差異的揚昇或與其相似的遮蔽作用,能強化空間或空間現象之間的區別,進而達到轉換空間、聚結空間的效應,促動「在這裡」的認知瀰漫與擴散。

f、邊界 介於兩個空間體或空間現象之間的相交面,雖不必然存在一道清楚的重疊面,卻可感知其重疊部分已分裂出差異,在此效力範圍內,彼此可辨識並相互區別。可以是一種恆定的狀態,也可以依循光或其他動力而遷移。

g、層次(連續灰階的變異,差異光色或關聯光形的並置) 指一連串可辨認的差異,可以在實質空間中不同的座標軸上開展,但不必然以數學等差或等比關係的方式顯現,差異可以是跳躍式的,唯必須維持一種可分析可辨識或可感受的連續性。@

摘自 《光在建築中的安居》 田園城市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提供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光在建築中安居(1):光 方向 導引
光在建築中安居(2):建築空間光的類型
安寧病房護士經驗談:臨終者最驚人的3件事
婚姻陷入低潮 看韓劇翻轉婚姻奇蹟的啟示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