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3日讯】台湾立法院朝野立委3日晚挑灯夜战审查法案和总预算,在审查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案中,对有关现行由检察官执行的搜索权部分修正为回归法院,经过朝野协商大致取得共识,决定以订定“日出条款”方式,容许“缓冲半年”后再试用新修正法案,搜索权正式回归法院。朝野挑灯夜战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3日深夜11点35分终于三读通过。
搜索权确定自7月1日移交给法院的法官,未来检察官搜索必须向法官声请核发搜索票才能进行搜索。检察官仍拥有紧急搜索权,惟检察官不当搜索,法官可撤销其搜索物。
有关刑诉法修正案
法案通过几项要点为:一、搜索权回归法院;二、取消法官主动搜索权;三、放宽紧急搜索权范围,并增列“事后审查制”;四、“日出条款”明定为6个月,让检察官有6个月的缓冲调适期,以免影响检方在农渔会改选时查察贿选的成效。
修正案第128条中明定,侦查中的搜索票原则中由法官核发,并明定搜索票由法官签名,核发搜索票之程序,不公开之。有效期间,逾期不得执行搜索及搜索后应将搜索票交还之意旨。搜索票应记载案由;应搜索之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应扣押之物。但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士不明时,得不予记载。应加搜索之处所、身体、物件或电磁纪录。
搜索权的争取
在于国民党团原本主张“日出条款”最多只能缓冲1个月,而民进党团则坚持至少要缓冲1年,朝野各党团经过协商后,国民党一让再让,由缓冲1个月、3个月、4个月,到最后采取折衷方案,采用“缓冲半年”。
立法院国民党书记长何智辉3日下午5时40分在立法院指出,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案中,有关搜索权将由现在的检察官执行体系,修正为回归到法院体系,朝野立委已经在稍早达成共识。他说,至于,搜索权回归法院的修正案,究竟应该有多久的“缓冲期”目前由朝野立委继续协商中。
由于国民党团坚持把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和总预算案绑在一起审议,但民进党强烈反对仓促过关,在朝野各自坚持下,2001年度总预算案可能无法如期过关,创下有史以来的纪录。如果3日午夜前仍僵持无解,军公教人员将无法在本年度调薪、九二一震灾重建及相关重大建设经费也无法动支,对人民影响深远。
民进党团总召许添财3日上午态度强硬地表示,民进党宁愿耽搁总预算案三读,也不会在没有共识前放任刑讼法通过;而新党党团召集人赖士葆也对三读通过总预算案感到悲观,他抨击,在国、民两党恶斗下,总预算案已经沦为祭旗。
针对造成朝野争执的刑事诉讼法中搜索权归属问题,国民党团强调,检察官搜索权回归法院能够保护人权,也回应了大家对司法改革的期待;但民进党团则质疑,国民党团抢在休会前通过,主要是为了即将来到的农渔会选举绑椿之用,而搜索权回归法院,更可能成为黑金立委的保护伞,打击黑金成效将大打折扣。
立法院长王金平表示,在法上,国民党坚持先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是站得住脚的;他同时强调,早上他已经主动和行政院联络,如果总预算案今天没有过关,立法院愿意特别配合行政院,共同寻求补救之道。王金平表示,国民党团的处理完全合乎议事规则,因此身为院长,他只能依规定处理,至于现在总预算案卡住的僵局,王金平指出,理智上,国民党团站稳了,但在情势上,目前只能看国民党团愿不愿意“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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