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易: 论中国的主权虚置现象

行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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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论上,中国的主权不是江泽民的,也不是中共的,是属于中国人民的。但是,很可悲。中国人没有人权,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愿,中国的民众就没有当家作主,中国人民自然就没有主权。于是,中国的主权落空了,且被专制统治者偷窃。落空也叫虚置,当然,主权落空不等于没有。

那么,主权是什么?大致可以说,主权是居住和生活在某块土地上的人们对这块土地所拥有的产权。由主权还会衍生出其它的权益。既然如此,个人没有人权,群体或人民就没有主权。因为个人没有人权,群体就无法通过合理、合法、民主的程序,将主权委托给人民信任的政府,并予以监督。这种情况下,主权就被独裁者窃取了。

正常情况下,主权的承受者是生活在领土范围内的人民(也包括旅居海外者)。这里说的人民,必须是由一个个拥有天赋人权的个人组成的。只有在这些个人有了人权的情况下,才能形成主权的当然承受者。即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有机组织起来表达自己意愿的人民。

人民行使主权,是以委托的方式进行的。不许委托人讲话,不许委托人表达自己的意愿,委托就不成立。中国就是这种情况。由于主权是窃取的,委托关系和监督也不成立。少数专制统治者自然也不会爱惜国家主权,通过卖国为自己牟利并不是奇怪的事。专制统治者拿在手上的东西不是自己的,却又可以随意处理。中国国有企业是有力的旁证。不要指望中共会认认真真地维护国家主权。

只有中国的民选政府,才有可能是中国主权的受托代理人。而中共政府没有民意基础,没有合法性,除了代表独裁者自己,什么都不能代表。

现在,中国的主权,四处受到威胁,正是由于没有落实人权。东有钓鱼岛问题,南有南沙群岛、中印边界问题,西部北部同样问题成堆。这些问题,中共一点也解决不了。现在中国的统治者已被人骂成卖国贼,据说江泽民与俄国人签订了江版《中俄密约》,卖国的程度不亚于当年的李鸿章。这至少说明人们对中国主权的担忧。在中国主权问题上,到了彻底抛弃对中共当权者的幻想的时候了!要想维护主权,就先落实人权。

现今的中国,主权就如同国有企业中的产权,同样地被虚置了。中国独裁者则利用窃取盗用的主权,为自己牟利。因而,只有在中国落实了人权,人民才能真正当家作主,中国的主权才能落到实处。当然,国家主权和企业产权又有所不同。如果说,一小撮专制统治者是国家主权的承受者,那是天大的笑话。必须承认,现今的中国离帝制只有半尺之隔,这是一个可悲的、现实的笑话。

为今之计,只有将人权还给中国人民,由人民委托民选政府来维护国家主权,才是唯一的出路。享有天赋人权的人民,力量是强大的,他们才是维护主权的最终希望。

由此看来,人权先于主权,因为人权是主权的前提。从外延看,人权大于主权。

看一看生活在中国土地上的中国人民,能深切感受到这一切。北京市虽说花了全国人民的许多血汗钱,却每到逢年过节喜庆的日子,就大肆驱赶外地人。平时则歧视外地人,还有非常复杂的歧视性、限制性“法规”,想让外地人生活无着。而且,影响也不好。有一段时间,全国大中小城市、城镇“学习”北京,驱赶、歧视乡下人。这些中国人没有丝毫的人权是肯定的。试问:他们有主权吗?在自己国家没有居住、迁徙的人权,当然就没有主权。这个国家不是他们自己的国家,他们没有祖国!中国人民主权落空的事实,在此可见一斑。

抛开人权谈主权,不仅于理不通,说重一点,也叫做没有良心。不要玩弄辞藻,不要糊弄中国老百姓。

主权与人权的关系有两个特点:一是两者密不可分;二是两者有先后次序,即人权先于主权,有了人权,才能落实主权。进一步说,主权实际上也是人权的延伸,人权包容主权。没有人权,主权就只能是“皮之不存,毛之焉附”。但是,主权与人权关系的这两个特点,并不说明谁优谁劣。

如果没有个人拥有人权的人民作为主权的承担者,主权就落了空,就虚置了。同时,又会为少数专制统治者、野心家所窃取,成为虚弱的主权。面对日削月割的命运。满清和中共就是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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