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6日讯】 台湾财政部刚刚表示将针对两税合一制作出重大改革。财政部于今日上午的全国经济会议租税环境分组讨论上,提出取消未分配盈余加征10%营利事业所得税的想法。
据中时晚报报导,财政部长颜庆章表示,必须缩小综合所得税与营利事业所得税的税率差距,不过究竟是综合所得税的最高税率40 %往下调,或是营利事业所得税的最高税率25%往下调,他并没有定见。
财政部指出,监于公司可分配盈余为依商业会计法处理的财务会计盈余,而且两税合一实施后,营利事业阶段所缴纳的所得税仅为暂时缴纳的税款,所以应缩短课税所得与财务会计所得衡量标准的差异。
一旦缩短综合所得税与营利事业所得税最高税率的差距,并取消营利事业阶段性租税优惠后,营利事业已无保留盈余为股东规避税负的诱因,此时即可配合取消未分配盈余加征10%营利事业所得税制度,以同时兼顾降低稽征成本,维持租税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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