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20日讯】上厕所是基本的生理需求,大陆江苏省却有一家公司登记员工上厕所的时间次数,员工觉得侵犯人权,连上厕所的时间也要控制。
根据台湾TVBS新闻报导,江苏有间清洁公司,因为老板觉得员工都在洗手间打混摸鱼,所以订出规定,严格限制每位员工上厕所的次数与时间,公司并且把它登记在纸上,如果员工去厕所超过3分钟,那位员工如厕次数不但会被公布,还会接到主管的警告。
该台报导抗议员工的谈话说:“上次我上厕所,肚子痛嘛,我就去了大概8分钟吧,他说我时间长,因为肚子痛嘛,你规定人家时间,人家进去哪知道何时出来,对不对。”对员工的抱怨,公司主管大声喊冤。清洁公司主管则说:“因为我们不是计件的,我们是按时统计他们产量的,很多次管理人员发现,上班以后有员工在洗手间里抽烟,长时间。”
虽是为了提高员工的生产效率,公司连“基本人权”的如厕都要监控,难怪是否太超过?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