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新法生效 窃车犯将入狱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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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1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高云林多伦多报导) 11月18日,加拿大司法部长尼克森(Rob Nicholson)在多伦多宣布,“打击汽车偷窃和财产犯罪”的S-9号新法案正式获皇家批准。该法案加重了有关的刑罚,并新增犯罪的项目,目的是遏制猖獗的窃车团伙犯罪。

该法案规定:凡是有三次以上偷车的惯犯被起诉,将面临入狱六个月的刑罚;涂改,毁坏或移走车辆识别号码(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简称VIN)都属犯罪行为;贩卖赃物或拥有赃物作贩卖用途均属犯罪。

加拿大司法部长尼克森(Rob Nicholson)表示,汽车偷窃对加拿大人有巨大的影响,而且威胁到社区的安全。他说:“这项立法将有助于瓦解犯罪组织,并发出明确信息,警示那些犯罪团伙,如果从事汽车偷盗,将会有严重后果。”

贩卖赃物、贩毒和欺诈,已被确定为有组织犯罪的主要活动。尼克森说:“该法案允许加拿大海关扣留离境前的涉嫌赃物,这将减少犯罪团伙非法走私车辆。”

加拿大保险局调查服务副总裁杜宾(Rick Dubin)表示,加拿大保险局曾与议会的主要成员坚持不懈地在法律的执行上合作,以推动这项重要立法在下议院和参议院获得通过。杜宾说:“我们将继续与我们的伙伴合作,以减少犯罪。”

杜宾(Rick Dubin)说:“S-9议案将通过保护加拿大人免受犯罪组织危害,确保他们更安全。”

加拿大汽车经销商协会主席高蒂尔(Rick Gauthier)表示,政府已经听到了汽车经销商和关心汽车盗窃的市民的声音。“我们极力推动这项立法,以解决这一严重问题。”

根据加拿大保险局的数据显示,2007年有146,000辆车被偷,因汽车盗窃加拿大保险公司赔偿5.42亿元;2008年加拿大保险局与执法人员合作截获295辆即将离港车辆,并遣返了139辆,总价值超过1,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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