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慈善业新法则出台 捐款后有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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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2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郑明阿德雷德编译报导)南澳政府制定了一个执业守则草案,允许人们在捐款之后有一个冷静期,慈善机构也被要求公开其募捐获得的慈善资金的支配情况。

博彩部部长库散陶尼斯(Tom Koutsantonis) 说这样规定的好处是:“如果你与上门募捐者办理了捐助手续,但通过浏览慈善机构的官网或打过我们的热线电话后改变了主意,不想捐助于这个机构了,可以退出,不必继续注册或按时交赞助金。法则中规定工作人员要佩戴标准徽章,“大部分的慈善机构和志愿人员和支持慈善事业的工人都做的很好,同时政府也有决心杜绝任何欺骗的做法。”

  医院研究基金会会长保罗弗林(Paul Flynn)认为该草案会提供更大的透明度,因为大众希望知道他们捐出的钱能否通过南澳慈善机构真正的到达捐者 认定 的接收者手中。”他说, “我们认为,或许可以更强硬一点,确保慈善机构都使用同一个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而不是特殊用途的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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