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分家产闹翻 偷挖亡母骨骸

人气: 10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月1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台南县民李祝贤被控因不满家产分配,找风水师盗挖亡母骨骸、火化后装坛带走,1年后,由胞兄出资将骨灰坛送进塔,检方依发掘坟墓、损坏遗骨等罪嫌起诉李某,并请法官从重量刑。

检察官卢骏道表示,李祝贤先后涉犯下刑法第248条第2项的“发掘坟墓未遂罪”与249条第2项的“发掘坟墓、损坏遗骨罪”这两罪名。

刑法250条又规定,对于直系血亲尊亲属犯第248条与249条之罪者,加重其刑至2分之1。光是发掘坟墓、损坏遗骨罪名,李祝贤最重可被判10年6个月徒刑。

检方调查,20多年前,68岁的李祝贤与其兄弟姊妹把过世的父、母亲合葬在台南县新化镇大坑里一处墓园,由于李嫌不满手足处理家产不公,97年5月间某日擅自挖掘母亲坟墓土方。

后来,李嫌不满手足拒绝回应他分配家产要求,同年9月22日,以母亲遗骨已成“荫尸”为借口,私自雇用不知情的风水师挖掘亡母坟墓,风水师挖出李母遗骨、当场火化,装入骨灰坛,交由李嫌带走。

李家其他兄弟姊妹毫不知情,李嫌也未立即依习俗、仪式将亡母骨灰送进纳骨塔奉祀,直到10月3日,李家其他手足察觉亡母坟墓遭盗挖,报警查出这桩儿子私挖亡母遗骇的闹剧。98年10月间,李嫌胞兄出钱将亡母骨灰坛送进纳骨塔。

李嫌辩称,是风水师告知其亡母遗骨已成荫尸,如不处理,对后代子孙不好,才决定火化。但检方查出,李嫌第1次挖坟时未征询风水师意见,即挖掉母坟上土方,目的不在处理亡母荫尸,开挖后且拖上1年才把骨灰送进塔,有违背善良风俗犯意。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