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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医疗法修法 专办国际医疗可成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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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郑亦宸台湾台北采访报导)近年国际医疗观光热门,我国医疗服务也极具国际竞争优势,行政院今(25)日通过“医疗法”修正草案,未来专办国际医疗之私立医疗机构可于专区内成立公司,还可发行股票。

卫生署长杨志良于行政院会后记者会表示,台湾现在的医疗水准和价格很有竞争力,但现行医疗法规定医院非营利机构,不能组成公司、发行股票或分红。

但其他许多国家已发展国际医疗或观光医疗,杨志良表示台湾也极具潜力,于是配合六大新兴产业的医疗与生技类,修改医疗法,对只提供国际医疗的私立机构准许设立公司,也可打广告和让国际人士投资。

中央主管机关得限制专办国际医疗机构的设立区域及病床数,杨志良说,目前在高铁新竹站旁已规划生技园区供国际医疗投资,除此专区外各公私立医院也可设虚拟专区,可拨10%的病房做国际医疗服务。

但此医疗服务没有全民健保,民众必须自费,而且提供本国人自费医疗服务者,应经专案许可,并限于一定范围之内。

而在国家有重大紧急需求时,卫生署可随时要求该机构只服务国人。杨志良希望,此国际医疗专区可带动我国观光。

另外第150条罚则增订,所定之罚锾于私立医疗机构,处罚其负责医师,但以公司设立者,处罚公司。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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