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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声请临时管理人 稳定太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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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淑媛台北 4日电)针对太平洋SOGO百货经营权之争,律师蔡清源表示,太流资本额回复到增资前的新台币1000万元,要掌控数十亿元的SOGO“不合理”,应由法院判决成立临时管理人,稳定太流经营。

对于经济部有无可能代管太平洋流通公司或SOGO百货,经济部商业司副司长李镁说,公司法没有机制可以授权行政机关直接接管经营层不能视事的公司,不过她指出,公司法规定两家公司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声请临时管理人代管。

对于太流董事长李恒隆对外表示,不排除撤换SOGO董事长黄晴雯一事,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表示,依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是合议制,要怎么执行重大决策,是董事会的权限,董事长对内只是股东会与董事会主席,对外是公司代表,以李恒隆一人之力,恐难做出换掉SOGO董事长的决议。

经济部商业司昨天宣布撤销太流 6项变更登记,引发SOGO经营权争议。建业法律律师事务所律师蔡钦源今天对中央社记者说,太流资本额回到增资前的原点,以太流资本额只有1000万元,要去掌控数十亿元的SOGO百货,“这样的状况实在太不合理了”。

蔡钦源指出,以太流的状况,目前最好的方式是由太平洋建设章家或是其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声请成立中立客观“临时管理人”。

蔡钦源说,临时管理人必须要有经营经验,但这需要法院判决确定。

此外,对于李恒隆对外公开宣称“这2至3年不会召开股东会”一事,经济部表示,依据公司法第 170条规定,股东常会应于每会计年度终了后 6个月内召开,除非有正当理由,必须报请经济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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