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陈添枝:产创条例草案没照顾到品牌行销业者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3月3日讯】(据中广新闻记者陈凤如报导)产创条例草案正在立法院审议中,前经建会主委陈添枝认为,目前的产创条例中,并没有特别给予发展品牌行销的企业租税优惠、相当可惜。陈添枝说,品牌是台湾未来发展的关键,政府该考虑订出一套标准,让发展品牌的业者一旦达到某个标准,就能享有租税优惠。

行政院日前决定删除产创条例草案第三十条、跨国企业在台设营运总部可享有营所税百分之十五的优惠,引起部分企业反弹。对此,前经建会主委陈添枝表示,产创条例草案中,虽然已经给予研发、人培、国际物流等项目功能性的奖励,不过,却没有照顾到品牌业者。“也许那个三十条可以写成是具有相当品牌价值的厂商一些特别的优惠,那个优惠只是说把他变成单一税率,但是优惠的条件,跟其他的那种功能性奖励的优惠差不多。”

陈添枝表示,每年都有全球性的公司在衡量品牌价值,他说为了避免外界认为标准是为哪些企业量身定做,政府可以先设定一个更高的标准,只要企业能达到,就能享有租税优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