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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添枝:產創條例草案沒照顧到品牌行銷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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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日訊】(據中廣新聞記者陳鳳如報導)產創條例草案正在立法院審議中,前經建會主委陳添枝認為,目前的產創條例中,並沒有特別給予發展品牌行銷的企業租稅優惠、相當可惜。陳添枝說,品牌是台灣未來發展的關鍵,政府該考慮訂出一套標準,讓發展品牌的業者一旦達到某個標準,就能享有租稅優惠。

行政院日前決定刪除產創條例草案第三十條、跨國企業在台設營運總部可享有營所稅百分之十五的優惠,引起部分企業反彈。對此,前經建會主委陳添枝表示,產創條例草案中,雖然已經給予研發、人培、國際物流等項目功能性的獎勵,不過,卻沒有照顧到品牌業者。「也許那個三十條可以寫成是具有相當品牌價值的廠商一些特別的優惠,那個優惠只是說把他變成單一稅率,但是優惠的條件,跟其他的那種功能性獎勵的優惠差不多。」

陳添枝表示,每年都有全球性的公司在衡量品牌價值,他說為了避免外界認為標準是為哪些企業量身定做,政府可以先設定一個更高的標準,只要企業能達到,就能享有租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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