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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预售屋契约新制 如何计价学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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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30日电)台湾的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新制明天上路,主建物、附属建物、共有部分分开计价,资讯公开透明,有助消费者选择,但建商如何依据建造成本,订出合理价格,恐怕会是一门大学问。

现行房屋交易以建物登记面积作为计价基准,包括公设、阳台、雨遮等附属建物也可算入坪数计价,且与主建物均一价,被认为是灌虚坪,常引发纠纷。

消费者文教基金会2008年曾调查台北县市38栋大楼的房屋登记面积后发现,公设比为21.52%至52.65%不等。若以加总公设、阳台、雨遮计算出的“虚坪比”,有29.41%到66.01%不等,可见虚坪问题严重。

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新制明天上路后,主建物、附属建物(阳台、雨遮)及共有部分(楼梯、走廊)面积与售价分开计算,有助资讯公开透明,让消费者清楚钱花在哪里,减少日后在面积上的争议。

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建商是否会取巧,将主建物、附属建物、共有部分采“均一价”,阳台、雨遮依旧与主建物单价相同,或者附属建物、共有部分价格虽然拉低,却将少赚的部分,转嫁到主建物,提高主建物单价,借此让房屋总价维持不变,值得观察。

信义房屋不动产企研室经理苏启荣认为,新版契约可望减少过去包裹式的标示造成面积认知不清等问题,少数建商恶意增加公设比的情况也不复存在。不过,新制美意能否达到效果有待观察。

他说,房地产并非标准化产品,2栋不同房子价差认知因人而异;分开计价无前例可循,未来主建物、附属建物以及公设之间如何订价才合理,恐怕需要一段时间才会形成标准。

价格该怎么订才合理,将是未来业者面临的最大难题。曾有业者在内政部宣导座谈会上,希望行政机关以行政指导方式订主建物、附属建物及共有部分的计价参考标准。

不过,台湾内政部认为,基于各类建筑态样、区段以及建材不同,行政部门不宜订定参考标准,建议由业者针对建筑成本计算后分别标价。   

经过这次规定修改,未来可能不会再有一坪60、70万元的阳台、雨遮出现,长远来看对房价合理化有帮助。不过,消基会董事长谢天仁认为,要根绝虚坪灌水问题,售屋计价依据应与国际接轨,卖房子只能以主建物的室内面积计价。

主建物、附属建物、共有部分分别计价,一改过去买屋计价方式。新制实施后,民众购屋前仍应看清楚契约载明主建物、附属建物等涵盖范围,以及各项计价方式,避免混淆,才能将买卖纠纷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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