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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媳起诉 检:非死刑不足实现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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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恒立南投县7 日电)南投县妇人林于如被控谋害亲母、婆婆及丈夫诈领保险金案,南投地检署今天以杀死3名至亲罪名,求处3个死刑。检方表示,林妇泯灭天良,非执行死刑不足以实现理性正义。

承办检察官指出,林于如为贪图保险金,竟未顾及至亲之情,9个月内杀死3名至亲,犯罪手段残酷,泯灭天良,非执行死刑不足以实现理性正义。因此请法院就被告所犯 3项杀人罪,各判处死刑,宣告褫夺公权终身,以资惩戒。

检方起诉指出,林于如自民国92年起因沉迷签赌六合彩,且背负卡债、信贷,致需钱孔急。为了还巨额赌债,陆续帮亲生母亲、婆婆及丈夫买保险,策划谋害诈领保险理赔金。

检方表示,97年11月10日,林于如回台南县学甲镇娘家,于尾随母亲下楼之际,涉嫌以双手推母亲,导致母亲摔下楼梯造成头部等多处重创,送医后伤重死亡。林于如事后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获得新台币505万元理赔金。

起诉书指出,去年 5月28日,林于如又涉嫌将安眠药、抗忧郁症药磨成粉状加入粉状去水醋酸钠,再加水调和后,注射入婆婆所施打的点滴里,导致婆婆急救无效死亡。

同年6、7月间,林于如于丈夫就医住院期间,又两度以类似手法在点滴中下毒,谋害亲夫致死。

检方表示,林于如去年向保险公司申请婆婆的理赔金期间,保险公司发现林于如的丈夫相继死亡,时间相近且死因疑点甚多,因此未给付其婆婆的保险金 743万元;其丈夫的保险金475万元,林于如也诈领未遂。

起诉书指出,除了为诈领保险金涉嫌谋害亲人,林于如另在97年8月犯下埔里镇某小吃店的纵火案。

检方表示,被告林于如所犯刑法相关罪行,包括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诈欺取财、诈欺取财未遂及放火烧毁他人建筑物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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