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照门”事件 引发法界震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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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唐吉田两位律师挺身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却被“吊照门”──遭到被吊销执照的惩处。消息传出,法界震撼,一片哗然,各方声援回响络绎而至……

文 ◎ 骆亚

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泸州中院开庭审理一起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北京舜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巍、安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吉田出庭为被告人杨明辩护。辩护期间,律师被故意刁难、剥夺发言权。法庭不让当事人完整发表自己的意见,也不允许律师发表意见,律师的发言不停地被打断,在无法正当地行使辩护权利下,律师因而退庭抗议,然而却因此遭到北京司法当局吊销律师执照的惩处。

律师界同仁认为退庭是律师的权利,谴责司法局的作法,并呼吁全体中国人支持他们。美国人权法律协会也发表声明,谴责中共当局违反国际司法,也违反中国的法律,呼吁国际社会关注。

听证会戒备森严 律师被阻出席

四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半,北京维权律师唐吉田、刘巍律师被吊销律师执照的听证会在北京司法局召开。

现场戒备森严,旁听被拒。(大纪元)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中国维权律师唐吉田和刘巍被吊销执照的听证会在北京司法局举行。司法局门前布置大概长达五百米的警戒线,并有数十辆警车,两边还有大客车等候。陆续冒雨到达现场声援的民众与二百多警察及便衣对峙。这次参加听证会的人都被要求出示旁听证。大约有上百名现场声援民众被警方强行用大客车拖走。

因当地司法厅接到司法部的命令,刘巍律师的代理律师苏士轩律师被他的事务所告知不能参加该听证代理,于听证会当天被迫返回。另一位出席听证会的代理律师杨金柱,顶住压力出席。还有一位代理律师李苏滨被警察看住,人在家里,无法出席。

当局除安排相关的人外,还拒绝所有关心此案的律师和民众出席旁听。听证会内当局安排全程录像。律师要求复印听证材料遭到拒绝。

维护法律尊严 “退庭”系不得已选择

张树义律师、杨金柱律师、滕彪三位律师作为律师“吊照门”案的辩护律师出席了听证会。辩护律师认为,律师是否“违反”或“扰乱法庭秩序”,应该由审判长或合议庭依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如果构成刑事犯罪,应该由公安、检察和法院依照刑事诉讼程序追究刑事责任。假如律师因为违反或扰乱法庭秩序,在被训诫、被带离法庭、被罚款、被拘留或被判刑之后,司法部门才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作出是否处罚的决定。没有任何法律授权司法行政部门判定律师在法庭上的行为是否扰乱法庭秩序。

而根据对方提供的证据印证:真正扰乱法庭秩序、干扰法院独立审判的是六一零、泸州司法局、及其他幕后黑手。根据泸州中院提交的《司法建议》,声称两位律师企图“为法轮功平反”、“利用审判平台宣扬法轮功”、“引导当事人发表关于法轮功性质的意见”云云,不但与事实不符,主观臆断,凭空捏造,而且充满文革式扣帽子、打棍子那一套。

“吊照门”背后,唐吉田律师质疑司法局是趁机进行职业报复。他们当年曾要求律师协会进行直接选举,要求律师有自主权,对司法局、律师协会涉嫌违法人员进行问责,因此,司法局选择利用此案,趁着多年来对法轮功学员加以妖魔化之便,借机对相关律师进行职业报复。

法界震撼 一片哗然

唐、刘二位律师遭惩处的消息传出,引发法界哗然震撼。许多律师十分关注,也纷纷提出看法。

韦良玥律师表示,这个案件除法院的一些意见和材料以外,北京司法局没有处置事实,拿不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两位律师有扰乱法庭秩序的事实;李苏宾律师认为,只有构成犯罪以及判刑的,才会被吊销律师执业证,而现在仅仅因为他们在法庭上抗议法官违反法庭纪律,就被吊销律师执业证,这种作法非常恶劣;谢燕益律师则希望当局要慎重对待此事件。他认为在中国律师是一个职业权利,律师执照是行政许可证,是由司法部颁发的。律师的角色是既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还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如果政府当局否定自己所赋予律师的权力,实际上只会为社会带来伤害,加剧社会的矛盾。

维权律师处境堪忧 执事官员小心祸及自身

目前正在新疆执教的法学专家贺卫方表示,从唐、刘二位律师被吊销律师执照来看,现在每年对于律师执照的审查已变得非常严苛,一个律师如果参与维权比较多或者比较独立,他的处境可能就比较危险。

他认为,这说明目前整个官方对于律师态度恶化:重庆李庄案中的李庄律师受到地方政府和司法系统直接以刑事进行打压,而唐刘二位律师被吊销执照,也是一种以审查的名义进行的打压。

北京著名学者焦国标表示,“吊照门”事件显示律师的生存空间遭到挤压,遭到一种有默契的进攻。他进一步分析说:“因为这种作法实际上是一种倒行逆施,司法局的人靠着权力这样做,但是做过之后,根本无法对此决定的影响负责。很快的,做这种决定会成为个人的耻辱、个人宦途上的污点,随即会成为被同僚、同事攻击、罢免的对象,不会有好结果的。”

践踏法律 人民有何保障?

因主动退出法庭而遭受行政处罚者,唐、刘律师是目前全国首例。前不久广西北海湿地农民维权案开庭,六位律师于是干脆向广西高院提出申诉要求异地审理,并集体罢辩,没有参加当天的庭审。

“当局可能越来越觉得法律太碍事了。律师毕竟比那些苦主话语权要大,所以他们对律师的限制,实际上是对老百姓的、对公民权利蚕食的一个步骤。”焦国标如是认为;滕彪律师也表示,司法局强调讲大局、讲政治、讲关系,但不讲真相、不讲法律、不讲法律人的使命。如果法外有法,庭外有庭,那还要法律和法律职业做什么?

贺卫方教授也沉痛地指出:“现在有些案件,整个法院、检察院都联起手来,在没有审之前,就把最后判决都判好了,那么律师的辩护就变得没有意义。”“律师受打压的结果,最终只会导致:整个法制遭到损害、整体国民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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