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雨量200毫米 官员须进驻应变中心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5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绅旭台北24日电)消防署今天表示,新拟“中央灾害应变中心作业要点修正草案”已送行政院,内容有重大变革,例如24小时内雨量达200毫米,处长级以上官员须进驻应变中心等规定。

消防署指出,修正中央灾害应变中心作业要点,主要是让应变中心运作更加完善、权责划分更清楚,做好事先的预防和事后的掌控,这项修正的草案将等行政院通过后实施。

中央灾害应变中心平时为三级开设,由行政院灾害防救办公室、国家搜救指挥中心、消防署、卫生署空中转诊审核中心等派员24小时轮班,协调各项搜救事宜。灾情可能升高时,再提升为二级或一级开设。二级开设时,由处长级以上官员进驻;一级开设时,由局长级以上官员进驻。

消防署指出,新修正的作业要点,将灾害分成风灾、震灾、火灾、水灾、旱灾、公用事业、寒害、土石流、空难、海难、陆上交通事故、毒性化学物质、矿灾和森林火灾共14种类。

消防署表示,台风和水灾是台湾最大的安全威胁,因此对于一级或二级开设有明确规定,其余12种灾害,则由权责单位决定一级或二级开设。

风灾应变方面,发布海上台风警报后二级开设;发布陆上警报18小时内将接触陆地时一级开设。

地震应变方面,震度达6 级以上或估计有15人以上伤亡和失踪,由权责单位决定一级或二级开设。

水灾应变方面,24小时累积雨量达 200毫米以上时二级开设;350毫米时一级开设。

消防署表示,鉴于媒体在天灾发生时,对于灾害通报讯息或披露政府单位要公布的事项等处于重要的角色,新修的草案,将中央灾害应变中心进行二级或一级开设时,新闻发布的权责将由行政院新闻局主导执行。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