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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健身中心纠纷多 拟修法罚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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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27日电)健身中心纠纷不断,立委黄淑英要求行政院消保会纠正业者采诱导方式行销,并要修法对代言艺人处行政罚。不过,消保会秘书长范姜群生仅对后者做出正面答复,承诺可以修法。

健身中心纠纷不断,最近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表示,一年多来就收到11件加州健身中心无预警取消消费者终身会员资格的申诉案件。

黄淑英今天在立院社福及卫环委员会质询,对于她曾要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推动业者与消费者签约时,必须逐条解说契约条款,再让消费者签约,以防消费纠纷不断,不知执行情况如何?范姜群生未做正面答复,仅说会再催办。

健身中心纠纷案件常发生警语性质条款字迹过小等陷阱,使得可以成为终身会员资格的条件资讯传递不实。黄淑英质询,她曾要求消保会宣导业者不可以进行诱导行销,相关执行情况如何?

范姜群生说,已挑选健身中心、高尔夫球、坐月子中心、短期补教、瘦身中心以及海外与国内渡假中心等7个业别,请交通部、教育部及体育委员会进行查核,并提出教育宣导与查核计划,预计6月底前完成查核。

黄淑英质疑,健身中心纠纷案总是要受害者提起民事诉讼才能求偿,要求修法增订行政罚则,不要再让弱势民众再花钱费时诉讼,并要对代言艺人订立行政罚则,负起连带责任。

范姜群生表示,可以修订消保法第23条(该法原本规定若知所刊登广告内容不实仍刊登,媒体要负连代责任),增订代言艺人也要负连带责任。

黄淑英再问,但这项条款未立罚则,还是要民众提告,才有机会能求偿。消保会法制组组长邱惠美会后受访说明,若对消保法第23条增订罚则,会连媒体都要受罚,此部分要再研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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