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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百万饭碗 再给地下工厂合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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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4日电)立法院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工厂管理辅导法,让未登记立案的低污染工厂再次得到“就地合法”一线机会,可以在7年内申请合法。

过去台湾在经济有待发展的阶段,已故前副总统谢东闵提出“客厅即工厂”概念,创造出“家庭工厂”的风潮,许多家庭纷纷从事代工,这些蚂蚁雄兵对台湾的经济奇迹有不小的贡献。

一些家庭式代工闯出一片天后,开始对外发展、从事贸易工作,地下工厂规模愈来愈大,以铁皮屋在农地上加盖工厂,不仅农地没有农用,铁皮工厂也没有建筑执照,缺乏管理下,污染等问题丛生,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往往不堪设想。

民国90年工厂管理辅导法立法时,曾经给过地下工厂有登记合法的机会,国民党籍立委杨琼璎表示,当时因为限于使用土地的地目与建筑执照,很多工厂都没有办法变更成功;这次修法希望能辅导这些工厂,突破申请合法所遇到的困难。

根据三读修正通过的工厂管理辅导法,低污染的未登记工厂,符合环保、消防、水利、水土保持等法律规定者,可以在本法修正后2年内向地方主管机关缴交登记回馈金,申请补办临时工厂登记,并排除区域计划法、都市计划法、建筑法等有关土地与建筑物使用处罚的规定。

修正条文还规定,补办临时工厂登记的工厂,必须在修法后7年内取得土地及建筑物合法使用的证明文件,届期未取得者,补办的临时工厂登记证明文件也将失效。

杨琼璎表示,目前台湾未登记立案的工厂有数十万家,不仅提供就业机会,也发挥了经济效益,影响台湾的经济非常大,政府应该面对与解决历史所产生的地下工厂问题。

即使这次修法排除一些地下工厂合法化的障碍,杨琼璎说,不可能全部的未登记工厂通通获得合法,她估计约仅6成工厂可望有条件就地合法。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召集委员、国民党籍立委吴清池表示,对于未立案工厂强制取缔,将造成劳工就业与中小企业主的困扰,会影响至少百万民众的生计,因此在经济与就业的双重考量下,才会有这次的修法。

不过,由于“低污染”工厂的定义牵涉环境保护,有待经济部会同相关单位与民间团体讨论,民进党籍立委田秋堇就曾在立法院经济委员会要求经济部应纳入环保署与民间团体的意见。

杨琼璎说,重污染工业要就地合法是不可能的,必须回归到工业专区;且未来政府对于新的违规、违建工厂也将因为不再有法律模糊空间,可望更有效率的执行公权力。

因此,未来经济部对“低污染”的定义,将成为本法施行的关键因素之一,定义太严可能影响到适用工厂数量,过度开放则可能冲击环境发展,执法尺度对政府相关单位将是一大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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