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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不做家事 老公诉离判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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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政郡、俞泊霖、张瑞桢/台中报导〕台中县一名蔡姓男子提出离婚官司,指控老婆不做家事、不照顾小孩,甚至她的内裤也指定由老公“手洗”,老婆周五下班就回娘家住,简直把夫家当旅馆!法官认为家务应由夫妻共同分担,老婆过失较大,判准他们离婚,但两人女儿年纪幼小,监护权归老婆。

*不顾小孩不下厨 还指定老公手洗内裤*

判决书指出,现年三十八岁的老公蔡某说,夫妻俩在九十五年底结婚,育有一女,但现年三十五岁的老婆陈女,婚后不做家事,不仅不下厨,哄小孩睡觉、洗澡、喂奶、换尿布都不处理,全家脏衣服都是他用洗衣机洗,陈女还要求他手洗她的内裤,不能放隔夜;要求陈女下厨房作羹汤,她也不愿意,岳母甚至教老婆:“晚饭吃饱再回家,就不用下厨房。”

蔡某说,陈女坚持当职业妇女,不愿分担家务,赚的钱拿回娘家,周五下班就要载她回娘家,结婚至今,周休2日都是他与父母过,他曾与老婆沟通不要每星期回娘家,但陈女一听就是冷战、摆臭脸,他只好无奈妥协。

判决书还引述蔡某父亲的话说,儿子婚后变成“奴隶”,全家衣服都是儿子洗,他也尊重媳妇要当职业妇女,他虽曾说既然不分担家务,就请搬出去住!但他完全没有要赶她回娘家的意思。

判决书还记载,从九十六年4月陈女怀孕,到九十八年6月陈女搬回娘家,这两年又两个月期间,夫妻只行房三次,陈女得知蔡某经常在厕所自行解决性需求,还说:“以后你自己解决就可以!”

法官认为,家庭是要夫妻共同牺牲、分担,两人都要共同负起家务,陈女把夫家当成旅馆,所赚的钱也没有花在家庭,与夫家不互动,导致婚姻裂痕,两人虽有感情,但却无法沟通,审酌陈女过失较大,所以判准离婚。

陈女昨天得知判决表示,她会好好照顾女儿,但家事却成为判离理由,她无法接受,会考虑上诉。

陈女说,家务分配婚前早有协议,先生指控她不做家事,不帮小孩洗澡、喂奶、换尿布,这都和事实不符,而且洗内裤是先生主动分担,“我曾自己洗,却被骂浪费水!”

*妻反驳指控不实 自己洗裤被骂浪费水*

陈女说,九十七年底在科技大厂当作业员十五年的先生被裁员,她每月赚约两万五千元养家,虽然先生失业,但两人感情还是很好,直到去年初先生想搬离公婆家,遭公婆反对,她也劝先生等经济稳定再谈,但患有摄护腺癌的公公却要她辞职照顾家庭,她担忧未来生活,拒绝公公要求,以致婚姻生变。

陈女夫家住在丰原市闹区,一、二楼租人开店,记者昨请一楼租户打电话至楼上蔡家询问,租户代家属转达“蔡先生不在家”,记者进一步请租户代询问蔡先生何时返家?以及是否可当面询问家属?一楼租户以“他们就只有说不在家”为由,拒绝转达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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