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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国旗” 台教长:严加处分 列校长考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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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北报导)近日发生部分学校为接待大陆人士,将原本悬挂的国旗撤下等自我矮化等争议,教育部长吴清基对此重批,两岸要交流必须对等,更要维护国家尊严,若再有违反规定,将严加处分,包括1到3年内不得再举办交流活动、私校将扣减奖补助款,并纳入公立学校校长考绩。

吴清基说,两岸可互相进行教育、学术、体育等各项交流,但首先要考虑国家尊严以及交流对等,各校应以国家利益为优先,不可自我矮化。

吴清基强调,国有国格、人有人品,不得出现有损国格情形。如果大陆人士对悬挂国旗有意见,我方应该说明依据国际礼仪,应尊重我方国旗、国父遗像与元首玉照的布置,如果碍于场地不便,那就另寻场所。即使大陆人士坚持也不可退让,学校没有任何理由拆国旗。

如果学校违反规定,将1到3年内不得申请交流,更影响到学校奖补助款、系所调整等。私立学校将列为行政缺失,可扣课或扣私校奖补助款。至于公立学校,教育部会立即去函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校长考绩提出考核。

另外,有民进党籍立委提到总统马英九担任台北市长期间,北市举办亚洲女子足球赛,民众却被禁止携带国旗事件。

吴清基澄清,比赛主办单位是中华足球协会,比照奥运模式办理,马英九当时没有用市长身份进行干预,不过也认为足协处置不当,往后北市租借场地也都特别要求注意国旗、国歌等问题。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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