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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酌怡情养性 台烈酒捐太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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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6日报导】酒捐行不行专题(3)(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6日电)立法院与卫生署拟立法防酒害,引发各方讨论。酒精过量可能危害健康、公共安全,无庸置疑,不过“酒本无害,因人成害”,以酒害为名拟征“烈酒捐”,品酒人士认为作法可议。

立院与卫署拟订酒害防制法草案,认为酗酒、酒驾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增加医疗支出及社会成本,拟透过开征烈酒捐,并限制酒商广告、加注警语等方式,抑制酒品销售及宣传。

吸烟、二手烟对吸烟者及周遭人士造成的危害,早获医学证实,医学研究也证实酒精成瘾或酒精中毒伤害体内器官的范围更大,甚至会造成精神疾病;但也有研究指出,适量的酒精饮品并不会伤害人体,某些酒类甚至对健康有益。

唐先生平均月喝7、8瓶葡萄酒,也详实记录喝酒时间、酒厂、年份,并制作酒评。他表示,虽然大部分葡萄酒的浓度较低,可能不在“烈酒捐”开征范围,但因“酒害防制法草案的立法精神有问题”,他坚决反对开征烈酒捐。

欢聚、离别、苦闷……,都可能是喝酒的理由,“喝酒就一定会过量吗?一定就会酒驾吗?”唐先生表示,他相信绝大多数的人喝酒有节制,尤其酒驾严格执法后更是如此,“怎么可以因为少数人饮酒过量、酒驾,立法惩罚绝大多数适量饮酒的人”?

只在朋友聚会时小酌几杯的陈先生,也不认同以酒害之名课征烈酒捐。他说,肥胖对健康危害也很大,也会耗费健保资源,“是不是也要开征肥胖税”?他质疑“烈酒捐”分明是变相加税。

知名的葡萄酒志部落客屈享平表示,他个人不反对开征“烈酒捐”,但认为应该以“社会责任”诉求而非“酒害”,才能争取大众认同。

他表示,“啤酒喝多了也会醉,酒鬼连米酒都会抢着喝”,但烈酒的利润较高,多尽一些责任也应无不可。若是“社会责任”税,税率不宜太高,且必须专款用于酒害、酒驾防制、建立正确饮酒观念等宣导及教育上,“不能又拿来补健保财务缺口”。

由于烈酒捐是否开征仍无定论,首当其冲的洋酒进口业者多不愿对此表示意见。不过,酒堡国际公司总经理陈君豪表示,香港前年宣布葡萄酒免税政策,没有任何有关酒瘾、酒驾案件成长的统计,却因此让香港成为全世界第2大的葡萄酒拍卖市场,带动相关产业及物流业发展。

偶尔才喝酒的林小姐说,不反对开征“烈酒捐”,但认为应先对历年酒驾事件驾驶人及酒精成瘾者最常喝的酒类品项,“对症下药开征酒捐,才能名副其实防制酒害”。她认为,“啤酒酒精浓度低又最容易取得,反而可能是酒害祸首”,但却又不符合烈酒定义。

小酌怡情养性,喝酒闯祸也大有人在,总归就是“饮酒过量,有害健康”。对大部分饮酒有度的民众来说,“烈酒捐”拟以酒害之名征收,是无法承受之重,也不符比例原则;卫生署想开征“烈酒捐”,只靠酒驾案件数、饮酒过量危害人体等统计与研究,显然有所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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