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两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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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谢正华综合报导)据明慧网报导,福建省福州市法轮功学员饶火哩和袁士秀遭当地警察构陷,分别被非法判刑四年和三年。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日,现年五十六岁的饶火哩女士和五十三岁的袁士秀女士到乡镇去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时,遭村长诬告,当地派出所所长王辉与县国保大队长赖永林、曹兰城、赖新帛等几名警察,将她们劫持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五个多月,饶火哩因血压高被关一个月后保外治疗。

其间,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三次退回警察构陷她们的所谓材料。然而,这些警察为捞取政治资本,进行三次所谓补充侦查,编造假材料、利用假人证积极上报,导致饶火哩被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饶因高血压经中级法院二审改判,在监外执行。

袁士秀则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零年二月被送至福州女子监狱迫害。袁士秀女士患有心脏病、妇科病,曾做过白内障手术(有县医生证明),她的家人几次探望,提出保外就医,均被监狱拒绝。

据悉,在此之前,两名法轮功学员曾多次遭到中共当局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一月,饶火哩和袁士秀因到北京天安门说“法轮大法好”,被“六一零”办(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泽民集团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凌驾于中国宪法、法律、司法系统之上的特别党务机构、特权机构、秘密组织。)、县公安警察段应辉、曹兰成、官克基、兰福春、郑培基等绑架至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零三年九月,县国保大队长曾建雄与几名警察闯入饶火哩家中,抢走了饶家中的电脑、打印机、录音机、法轮功书籍和录像带等,饶火哩及女儿还有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看守所。八、九个月后,饶火哩被非法劳教三年,女儿失去了工作,家庭经济遭受严重破坏,生活陷入困境。

二零零三年冬天,饶火哩被送至福州女子监狱,受尽了非人的折磨,曾被关禁闭、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电棍电、吊起来几个月等酷刑,导致手抬不起来,吃饭、穿衣都要人帮忙,更严重的是导致高血压250以上。监狱不让家人保外就医,直至到期才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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