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阳明:201013号控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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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09月18日讯】控诉人:杜阳明,男,汉族,公民,1945年12月27日出生,户籍所在地:上海闸北区虬江路1466弄38号,暂住地:上海虹口区同心路765弄7号101室。

被控诉单位:中共上海市闸北区委员会、上海市闸北区区政府。

被控诉人: 郭天成,男,闸北区原区长,

丁薛祥,男,闸北区原区长,
李梅, 女,闸北区原区委书记,
尹弘, 男,闸北区原区长,
方慧萍,女,闸北区委书记,
周平, 男,闸北区区长,
姚海同,男,闸北区委书记,

郭天成主政期间,贪污腐败、官商勾结、大肆侵吞被拆迁人的安置款,由于分赃不均狗咬狗,导致东窗事发,被中共政权庇护,仅仅挪了一下位置,由闸北区区长降为南汇县人大主任。2000年8月2日前亲自莅临桥东八块基地,指导和决定将我家夷为平地,我家系私房,曾向国民党政府注册申请,被许可建造于1948年,1989年6月重新登记,(下列材料证明)

经历国共两个政权的统治安然无恙,现在被中共的“城市改造”掠夺运动抢掠殆尽。现我夫妻仍然居无定所,寄人篱下。

丁薛祥,李梅在市府的直接干预下,设置陷阱、提前预谋,以区长亲自约见谈话的书函为钓饵,(约谈书函如下)

用诬陷林冲私闯白虎堂的手法,诬陷我冲击国家机关,制造我和我家的灾难,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导致了我在中共的魔爪下苦苦挣扎至今。

闸北区委、区政府不仅知错不改,不肯放下政治屠刀反而变本加厉地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在市委刘云耕亲自策划和拍板决定下,在找不到任何理由的前提下,以不买公交车票、树丛中小便、倒打一耙的“打人”判我二年半有期徒刑,至此我领受中共不断升级的政治迫害和人身伤害计有:
动迁遭毒打、强迁遭绑架、居室遭监视、行动遭监控、节假日遭软禁、不断遭传讯、四次遭刑拘、劳教一年半、徒刑二年半、经受了约束带、电警棍、扎床、手铐等酷刑,成百上千的警察、社会闲散人员、犯罪嫌疑人、罪犯组成的精神折磨如同非洲大草原上的张牙舞爪的狮子、鬣狗、像毒蛇、蜈蚣、毒蝎子、像腻心的鼻涕虫、毛毛虫、洋辣子、粪坑里的蛆虫,无时无刻不在吞噬着受害人的心灵和意志。

我于2008年12月被“释放”后,中共至今装聋作哑,我警告你们:前面作恶的赖不掉,后面接棒的躲不了,天在看、地在看、全世界人民都在看,只要你们一天不垮台,我就要理直气壮地讨回你们欠下的孽债。鉴于这些行为是在中共极权集团的默许下实施的,已经没有必要向中央各级部门贴金了。

还我家园!还我财产!还我人权!

先对中共走狗进行道德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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